現在弗蘭克和麗茲面前,廚房吧臺上的那個ied,使用的警示零件,是麗茲臥室床頭柜上的鬧鐘,麗茲洗澡并沒有花多長時間,也就十幾分鐘左右,這個ied相對沒有那么復雜,所以阿登納組裝這個ied的位置應該就是麗茲的臥室,時間應該就在麗茲在浴室中的這十幾分鐘。
通過ied的核心材料,兩人也能夠判斷出,阿登納大致的行動,ied上的爆炸物,是兩枚老型號的手雷,這種東西并不常見,但是在警局的證物室當中,弗蘭克很清晰的記得,有這么些東西,因為當時的那個案子就是弗蘭克負責的。所以根據ied的制作材料,兩人能夠得知,阿登納雖然用了多種方法引走注意力,但他當時并沒有離開酒店,而是想辦法跟在了弗蘭克和麗茲身邊,而且相距的位置一定非常近,甚至他還能溜進了警局的證物室,從中拿走了這兩枚老式的手榴彈。唯一能夠滿足所有這些條件的藏身之處,就只有弗蘭克那輛車的后備箱。他當時一定是趁著混亂,躲進了弗蘭克那輛老式流星的后備箱,然后抵達了警局,在麗茲離開警局的時候,跟著她找到了她的住處。
阿登納現在身上穿的衣服,是一套戰壕風衣,加上一件西裝褲,一雙大碼的圓頭皮鞋。這個打扮放在其他地方,可能會引人注目,但在橡木市完全不會,得益于幾個月前一部風靡全市的,私家偵探主題的劇集的爆火,現在橡木市內所有的私家偵探事務所,甚至一些不需要穿制服的警探,大部分人基本上都是這個打扮。乃至有些普通市民,只要身材不差,偶爾也會這么穿。所以穿著這套衣服出入警局,實在是太尋常不過了。而且當時警局在忙著處理法布隆謀殺案的細節,以及應對蜂擁而來的記者,所以對于人員的管理也就沒有平時那么嚴格,這種情況下,以阿登納的身手,混進警局實在是太容易不過了。
“你身上這套衣服的主人呢?”
“在你們警局地下停車場的垃圾桶里睡大覺,放心,我只是打暈了他。還好他是個愛吃甜甜圈的胖子,不然衣服可能還真不夠大。”
“是羅伯特。”
_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