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在餐廳吃飯的時候,我把“同學聚會”的事,跟姜雪提了一下。
人家姜雪就比較務實,大冬天這么冷,她早早地就把棉靴換上了,雖然顯得腳有點大,但也不難看呀?但何冰卻能把我氣死,好不容易給她買了雙棉靴,我也就見她穿了一次。
聽完這事兒后,姜雪也很理解;她很大度地說:“要不這樣,錢我來出,回頭對外就說,是美如請的吧;我不想出那個風頭,美如高興就好?!?
我當即說:“那怎么能行?一場聚會下來,還要搭上住宿,得好幾萬呢?!合著你出錢,讓黃美如把便宜都占了,有這么好的事嗎?雪兒,在美如面前,你不能總吃虧!咱讓她占一半便宜,就已經夠意思了?!?
被我這樣一說,姜雪低頭抿了抿嘴;我繼續道:“再說了,你倆同在許誠,光是人家黃美如請,你同學不在背后嘀咕你呀?尤其上次聚會,你還沒去,不知道的還以為,你混得太差,不好意思拋頭露臉呢!”
其實人情世故就是這樣,你越是不露臉,別人就越小瞧你、詆毀你,雪兒有這個實力,為什么還要吃這個暗虧?
當然,姜雪也明白這個道理,她便朝我笑盈盈地說:“那明晚你也去,咱花這么多錢,怎么著不得多吃點兒?”
我趕緊擺手道:“你們同學聚會,我跟著摻和什么?”
她抿著嘴角的酒窩說:“我有幾個同學,老崇拜你了!他們聽了你白手起家的事跡,都想一睹你的芳容呢!去吧,就是吃個飯,權當玩兒兒了;再說了,人家謝長發也去,有你在的話,長發也不至于太尷尬。”
我尋思了一會兒,就是露個臉吃頓飯,倒也沒什么不好意思的;再說這飯,可是我家姜雪請的,不多吃一點兒,也不符合我摳門兒的性格;于是我點點頭,就答應了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