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近中午的時候,馬經理開車,直接帶我們來了“迎春礦業大廈”,這一方首富真不是吹的,大廈是整個桐城最高的建筑,就連地下停車場,都修建的無比氣派。
我們的車,從地下一層,一直轉到了地下二層;然后從一個專屬車位上,找到了張迎春的車;沒錯,就是當初那輛黑色奔馳。
于是我們仨人趕緊下車,圍著那輛奔馳,好生打量了一圈;可這輛車,明顯已經做了修復,那車頭的凹痕也矯正過了,車漆也重新噴了一遍;別說找血跡,就是連顆灰塵都沒有。
我撓著頭,該怎么搞到證據呢?這時馬經理提議道:“他的車有行車記錄儀,咱們想辦法給弄出來,看看能不能找到些蛛絲馬跡!”
“事情都過去那么久了,那行車記錄儀,能保存那么長時間嗎?!”因為我的車沒出過事,所以也沒倒騰過這東西,它具體能錄多久,我也不清楚。
“管他呢!先把車窗砸了,把記錄儀的內存卡偷出來,看看不就知道了?”說完老虎就要動手,我趕忙拉住他說:“別瞎搞,這種豪車都是帶警報的,真若強行動手,保不齊會把保安招過來。”
“那怎么辦?”老虎有些焦急地問。
“這樣......”我把他們倆叫到身邊,低頭布置了一下計劃。
馬經理當即一笑說:“我看這事兒靠譜,尤其張迎春那人,下了班一向獨來獨往,這個計劃可行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