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上午,我先去公司開了個早會,然后便約林佳一起,去公證機構,將我們的“契約”,做了出讓證明。
有了這份證明以后,孔雀組織的這份契約,就托管給第三方權威機構,來進行“理論上”的保管了;如果將來,誰要是能率先擊垮兩大家族之一,便可以來公證機構,換取契約領取憑證。
如果我們這邊違約,賴著不給;那么孔雀組織的所有財產,以及整個鳳凰集團的資產,將會作為違約賠付。
我們的招募令,也跟著發下去了;招募令的內容,并沒有提及任何個人或單位的名字,只是上了兩幅契約圖片,并告知整個社會:在下周末,許誠酒店8樓禮堂內,有一場契約的展覽活動。
這份招募令發下去以后,懂的人自然懂,不懂的人,肯定覺得我們是神經病;各方勢力都在苦苦找尋契約的下落,真到了那天,我敢肯定,該來的都會來。
辦完這些以后,我帶著林佳一起,去許誠河邊上的漁家樂,正經地吃了頓午飯。
秋日的河岸吹著微風,雖然陽光正午,可天氣已然轉涼;林佳穿著很薄的上衣,一個勁兒搓著胳膊。
“冷啊?要不去里面包間坐著吧。”我關心地朝她說。
“還行,這邊景色挺好,你跟何冰經常過來吃飯的吧?!”她理著耳根的發絲朝我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