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對于他們這種級別的玩家來說,信念高于生死,所以這游戲最終的輸贏,取決于誰的信念勝出。
「在這之后,才是誰生誰死。
「我們就拿最后一槍的情況來舉例子:
「蔡志遠如果把子彈放在這一槍,無非是有兩種情況:
「第一,林律師最后一槍選擇打人偶,然后槍中的實彈擊發了。
「那么,林律師被誅心了嗎?你非要嘴硬說誅心了也可以,畢竟只要林律師打了人偶就算。但實際上這根本起不到誅心的效果。
「――你把實彈放在最后一槍,然后林律師預判了你的行為,把最后一槍打了人偶,這算什么誅心?
「那等于是游戲的設計者在信念層面、機制層面的雙輸,輸得徹徹底底,這對蔡志遠來說是不能接受的。
「第二,林律師最后一槍選擇打自己,死在了游戲中。
「但那樣一來,林律師相當于是用生命來證明了自己的理念,按照『隱者審判』的規則,蔡志遠還是會死,而且,他仍舊在信念層面徹底地輸了。
「當然,蔡志遠也不可能提前知道他會在『隱者審判』中遭遇這樣的規則,但即便林律師沒有向他發起『特殊游戲』、蔡志遠沒死,這個結果也是蔡志遠不能接受的。
「因為他只是殺死了林律師的肉體,沒有殺死林律師的信念,反而是他自己的信念崩塌了。
「如果用『弒神』來比喻的話,『弒神』這個行為也分兩種:
「第一種是利用神的神性,無所不用地采取卑劣的行為,承認自己是陰溝里的老鼠,只為達成『弒神』的結果;
「第二種是把堂堂正正地把神拉下神壇,粉碎k的神格,而自己雖然無法成為真正的神,但也證明了這個世界上沒有神,而自己是沒有神的世界中最強的人。
「蔡志遠顯然是后者。他想要弒神,但絕不認為自己是陰溝里的老鼠?!?
衛引章稍微頓了頓,繼續說道:
「把子彈放在其中的任意一槍,都沒辦法真的驗證出兩人信念上的高下。
「因為只有讓林律師對著人偶打出空槍,才算是擊碎了林律師的信念;
「反過來,也只有林律師對自己連開六槍,才算是擊碎了蔡志遠的信念。
「鄭杰你的想法,有兩個嚴重的錯誤:
「第一是預設了『林律師肯定會六槍全都打自己』這個錯誤的前提,等于是在拿著已知答案去解題;
「第二是把『肉體的生死』放在了『信念的輸贏』之上,滿腦子想著在肉體上殺死林律師就可以了,其他的你都沒考慮。
「你這樣的玩家,根本走不到用『特殊游戲』和林律師對決的這一步?!?
林律師點了點頭:「可能有些人會產生錯誤的理解,覺得我在任何情況下都會六槍打自己。
「那當然是不可能的。
「只有在蔡志遠的游戲中,我才會這么做。
「如果是其他模仿犯設計了這個游戲,哪怕規則完全相同,我也會采用其他的策略。
「而且即便輸了也不會影響自己的信念。
「因為并不是什么人都有資格來拷問我的?!?
(本章完)
_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