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局長叫來一名警員,讓對方將審問董媛和陸風雪的筆錄發給他。
拿到筆錄,孟局長看了一遍。
當看完這二人說的話后,孟局長的眉頭微皺。
“老楊,這個兇手實施強奸的過程,有人看到嗎?”
“我還真不知道這些細節。”楊鑫哲搖搖頭。
“從審問結果來看,這個女孩并沒有受到侵犯,對方是未遂,只有女孩的衣服被撕爛了。”孟局長說道。
“現在鑒定科正在鑒定衣服上的指紋,如果這上面沒有兇手的指紋,那這件事可就難辦了。”
沒有指紋,也就意味著陸風雪從頭至尾都沒有碰過董媛。
而董媛口口聲聲說陸風雪強暴她。
往小了說,這是在騙人,往大了說,那就是誣告!
“孟局,如果沒有指紋呢?”楊鑫哲追問道。
“那就是誣告,對方如果深究下去,甚至還會打官司。”孟局長說道。
“誣告倒不至于,也可能是這個女孩當時被嚇倒了,所以才說對方強奸。”楊鑫哲解釋道。
聽到這個解釋,孟局長瞇了瞇眼,很快就明白楊鑫哲的意思了。
對方知道董媛就是在誣告,而且還沒有證據。
如今過來找他,就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。
“老楊,你說的這個情況也不是不存在,其實處理方式也很簡單,只要這個男的不追究女方的責任就沒事。”孟局長意味深長道。
“我明白了!”楊鑫哲點點頭。
不一會兒,鑒定報告出來了。
董媛的衣服上只有她本人的指紋,并沒有看到陸風雪的指紋。
再結合二者的筆錄內容,很明顯是董媛在撒謊,故意污蔑陸風雪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