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接下來,便是八項禁令!”
“一、嚴禁強拉民夫,夫役須給工食!”
“行軍宿營,搬運糧草,優先使用軍卒。若確需民力,必須“和雇”,按市價支付工錢,并管飯食。嚴禁夜間強砸民門抓丁,嚴禁因民夫老弱而鞭打虐待?!?
“二、嚴禁調戲婦女,奸淫者斬!”
“無論是在戰時還是平時,嚴禁窺視、調戲、強暴良家婦女。若有犯者,不論官階高低,主犯者斬,同伍不報者連坐,包庇者同罪。此條為“天怒人怨”之首,犯者雖親兒子亦不可恕?!?
“三、嚴禁踐踏田禾,馬匹不得入田!”
“行軍途中,馬匹一律走官道或荒路,嚴禁放馬啃食百姓莊稼。若因避讓不及踩壞田苗,須按畝賠償銀兩,并由軍官親自向農戶道歉?!?
“四、借宿不占民宅,露營以避擾民!”
“除非天氣極端惡劣或城池防守需要,嚴禁強占百姓正屋。借宿寺廟、祠堂或搭建帳篷,須先征得主人同意。離開前必須打掃干凈,歸還借物?!?
“五、借物必還,損壞必賠!”
“向百姓借用門板、桌椅、鍋碗、繩索等物,用畢即還。如有損壞或遺失,須按原價三倍賠償。嚴禁以“軍用緊急”為由白拿白用?!?
“六、嚴禁吃拿卡要,公買公賣!”
“軍隊采購物資,必須在集市公平交易,嚴禁強買強賣。地方官吏若敢向軍隊索賄、刁難,軍隊不得報復百姓,應上報朝廷彈劾,但軍隊自身亦不得接受百姓的“犒勞”除非是自愿且量不大的茶水蔬菜?!?
“七、助民耕作,救災恤患!”
“駐防期間,若遇農忙,士兵應主動幫孤寡老人、軍烈屬收割莊稼;若遇水旱災害,軍隊應開倉放糧(需報備),并協助修堤筑壩。平時可為百姓挑水、修房,以此聯絡感情。”
“八、優待境內俘虜,不殺降卒!”
“敵軍若投降,不得殺戮,不得搜身搶財。愿留者編入輔兵,愿歸者發給路費。對待傷兵,無論敵我,皆給予醫治。以此顯示“王者之師”的仁德,瓦解敵軍斗志。此點,皆于大秦境內適用,以后不論大秦國境線在何處,此條都適用!”
韓信耐心記錄著。
趙驚鴻看向一眾將士,緩緩起身,看向他們那張有些疑惑的臉上,緩緩道:“諸位將士,皆乃爹生父母養,其父母亦在某處鄉鎮之中,若是某隊伍行經此地,燒殺劫掠,我們心中會何等感受?”
將士們聞,不由得握緊了拳頭。
因為他們其中,便有人遭受過這種事情。
“或許你們覺得,我們這么做是虧了,少了很多好處。但是往大處想,若是以后所有的軍隊都如此,我們的家人豈不是更安全?若大家都如此,百姓豈不是會更愛戴我們?”
“到時候,你們榮歸故里,大家不會說你是個只會欺負百姓的大頭兵,而是發自內心的尊重你,覺得你是守家衛國的英雄。如此,你們爹媽臉上也有榮光!”
“自此,當可軍民一家親?!?
(這張紀律寫多了,占了半張,一會再更一章補償,因為有點重要,所以多寫了一點,抱歉抱歉~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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