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她真的不能答應。
請什么樣的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,慕紫不能在莊佳不知情的情況下允許翟南參與進來,而且……這案子翟南確實幫不上忙。
……
早上的課結束后,慕紫坐車回家,百無聊奈劃撥著手機屏幕,翻看時事新聞。
她分明要求身份保密,可有些新聞報道還是敏銳的猜出辯護律師是她。
其實也不難理解,但凡是明駿律所接手的案子,都會讓人聯想到慕紫,所謂的保密更像此地無銀三百兩。
難怪翟南會知道。
慕紫心里默默嘆了口氣。
快到家時,接到姜瓷的電話,說是丁侯煒答應出庭作證。
“這家伙真狡猾,等到新聞出來才答應出庭。”姜瓷口吻厭惡,“我看他是故意想看警方掌握了哪些證據,好有所準備。”
“垂釣俱樂部那邊呢,有查到什么嗎?”慕紫問。
姜瓷說道:“丁侯煒幾年前確實參加過垂釣俱樂部,也買過釣具,但是沒有查到船艇之類,也許是租借的。”
說完嘆了口氣,煩躁道:“光憑這些,沒辦法給他定罪!”
這次庭審,他們的目的不光要給莊佳洗脫罪名,更想要將真兇繩之以法。
慕紫偏頭,看向車窗外的街景,語氣淡淡的:“還有時間,丁侯煒的殺人動機,會查清楚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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