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卷:技進乎道――論鼓勵格物、扶持百工、興利強國。
這一卷,李瑾結合自己多年對“新學”的倡導與實踐,提出了更具前瞻性的科技發展策略。
1.設立“將作學堂”與“軍器學堂”:在將作監、軍器監下設專門的技術學校,系統傳授建筑、水利、冶煉、兵器、紡織、制瓷等百工技藝,教材結合古籍(如《考工記》)與當下最新經驗。招收工匠子弟及有志于此的寒門子弟,學成后授予相應官職或技術等級,待遇從優。打破“工之子恒為工”的世襲禁錮,使技藝得以傳承、創新。
2.鼓勵民間發明創造,保護“工巧之利”:頒布《勸工令》,對能改良工具、發明新器、提高工效者,無論士農工商,皆予重賞,并可授予“巧匠”、“大師”等榮譽頭銜,其發明享有一定年限的“專營”或“專利”保護(需向朝廷報備,不得用于害人)。設立“進獻奇器所”,專門接收、評估民間進獻的新發明。
3.系統整理、研究、推廣實用技術:由“皇家格物院”牽頭,組織人力,系統整理、勘誤、注釋前代及本朝的農書、醫書、算經、工藝典籍(如《齊民要術》、《神農本草經》、《九章算術》、《水經注》等),并結合當前實踐,編寫《大唐農政全書》、《大唐工器譜》、《大唐藥典》等集大成之作,刊行天下,指導生產。
4.支持探索與遠航:在鞏固現有邊疆、商路的同時,鼓勵對未知領域的探索。可資助精通天文、地理、航海之士,繪制更精確的天下輿圖,研究更先進的航海術與船舶。對愿意探索海外新地、帶回有價值物產、信息者,予以獎勵。“師夷長技”,對來自天竺、大食、乃至更遠國度的學問、技術,持開放態度,擇其善者而用之。
“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”李瑾寫道,“農無利器,則地力不盡;工無新技,則物用不豐;兵無堅甲利刃,則邊疆不固。鼓勵格物,扶持百工,非為奇技淫巧,實乃富國強兵、改善民生之根本。假以時日,我大唐之器物、技藝,當為萬國所慕,此亦不戰而屈人之兵之道也。”
這一卷的設想,更加大膽,甚至有些“離經叛道”。將“工匠技藝”提升到與經學、文學近乎同等的地位,給予榮譽與保護,這無疑是對傳統“士農工商”等級觀念的猛烈沖擊。但武則天回想起李仁鼓搗出的那些巧妙模型,杜景儉修渠的新法,軍器監的新弩,以及“通才茂異科”選拔出的那些實干人才,又覺得李瑾所,并非空想。技術的力量,她已切身感受到。若真能如李瑾所,形成制度,持續推動,其帶來的改變,或許真是翻天覆地。
第三卷:制衡天下――論完善法制、革新稅賦、鞏固邊防、預警災異。
這一卷回歸到更具體的制度建設,但視野同樣開闊。
1.修訂律疏,明確產權:在《永徽律疏》基礎上,結合新政實踐,進一步修訂、完善,尤其明確土地、商貿、借貸、雇傭等方面的產權與契約關系,抑制豪強兼并,保護小民權益。簡化訴訟程序,降低訴訟成本,使“法”能真正為民所用。
2.革新稅賦,攤丁入畝(試點):在“兩稅核實”基礎上,于個別條件成熟的州縣,試點“攤丁入畝”稅制改革,將部分人頭稅(丁稅)逐步攤入田畝征收,以減輕無地、少地貧民的負擔,抑制土地兼并。同時,完善商稅、市舶稅征收體系,使其成為國庫重要來源。
3.鞏固邊防,推行“軍功田”與“世兵制”改良:在邊疆緊要處,繼續推行且完善“軍功田”制度,使戍卒有恒產,安心守邊。同時,改良“世兵制”(府兵),在腹地試行“募兵制”與“預備役”相結合,保持一支精銳常備軍的同時,儲備大量受過基礎訓練的后備兵員。加強邊防城塞、驛道、烽燧體系建設,并利用新式技術(如改良望遠鏡、信號裝置)提升預警與通訊能力。
4.建立災異預警與救濟體系:在司天臺(天文機構)基礎上,加強天象、氣候、水文、地震等自然現象的觀測與記錄,嘗試總結規律,提高災害預警能力。完善常平倉、義倉制度,并建立跨區域的糧食、物資調劑機制,提升大規模救災能力。將防災、救災成效,納入地方官硬性考課。
5.設立“檔案司”與“輿情監”:設立專門機構,系統整理、保管歷朝檔案、地方志、人口土地冊籍、工程圖紙、外交文書等,形成國家記憶。同時,有選擇地收集、分析民間輿論、地方動態、邊境情報,為決策提供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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