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深知,制定規則的過程,本身就是對心法的一次“壓力測試”和“可行性轉化”。他必須在“生存第一”、“利用市場非理性”、“隔離人性”、“依賴時間”等根本心法的指導下,為每一個可以想到的操作環節、風險情景、心理狀態,都設定明確的、冰冷的、不容討價還價的“行為邊界”和“觸發條件”。
這是一項浩大、枯燥、但至關重要的工程。它需要將“期貨橡膠爆倉”的錯誤、將“華能煤業”的蟄伏、“南北船”的背離、“迅捷科技”的教訓、“江河航運”的狙擊,以及“債務湮滅”全過程的算計,全部拆解、提煉、標準化,固化成一條條可被未來自己(無論處于何種情緒和壓力下)直接調用、無需二次思考的“機器指令”。
他再次打開了電腦,在“《孤狼札記》-啟程”文件夾下,新建了一個文檔,標題:“孤狼-幸存者系統規則法典(v3.0,基于心法重構)”。版本號從v2.0(債務后時代)直接跳到v3.0,標志著“心法”的確立為系統帶來了根本性的、架構層面的升級。
他沒有急于立刻羅列條款。而是首先在文檔開頭,寫下了“規則總則”:
“本規則法典,為‘孤狼-幸存者系統’核心操作之根本依據,與‘心法’互為表里。心法定方向,規則定路徑。所有規則,皆源于心法,服務于‘生存第一’之終極目的。規則一旦確立,即視為與自身簽訂之鐵律,具有最高優先級。任何偏離、妥協、或‘特殊情況’下之通融,皆視為系統崩潰之開端,需啟動最高級別錯誤剖析與懲罰。規則之修訂,需經嚴格流程,非因單次盈虧,而因系統進化之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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