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站在墻角,看著跟她一般大的宋瀅被大家千嬌萬寵,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手里怕化了。
漂亮精致的糕點,宋瀅吃一口便不吃了,讓人拿去倒丟掉。
價格昂貴的柔軟宣紙,宋瀅嫌粗糙硌手,需得用進貢宮里的供紙才肯練字。
專門給宋瀅燉的雞湯,里面加了上百種珍貴藥材跟食材,須得小火慢燉八個時辰
而她呢?
吃的全都是粗糧野菜,田間地頭的雜草。
為了吃一口肉,她膽子大到敢跟野狗打架,敢跟老虎奪食。
即便這樣,她也經常飽一頓餓一頓,個頭都要比同齡人矮上一大節。
看著宋瀅在屋里讀書習字,她心里羨慕得厲害,也忍不住拿起一根樹枝,學著她的模樣比劃起來。
村里的二娃讀過幾個月書,就去城里的鋪面上給人家當賬房去了,隔壁村的三大爺會寫兩個字,別人都去找他寫碑,每次都會帶些吃的跟銀錢做謝禮。
讀書真好啊,如果她也會讀書寫字,是不是就不會再挨餓了?
可是她很快就被宋家下人發現了,他們把她當成乞丐,打了一頓,碾出了府去。
她趴在地上,疼得不行,流著血的手指,一筆一劃地在地上寫著她剛剛跟宋瀅學到的字。
她聽宋瀅念這個字叫“家”。
家
她明明有祖母有父親,有哥哥有姐姐。
可是,她的家在哪兒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