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其是衛計委、衛生局兩個調查組的進駐,更是讓市人民醫院的院長李福麟有大事不妙的感覺。
胡蕭山見到死者家屬時,看到他一副沒有了魂魄的凄慘模樣,知道今天的工作難度很低。
因為這個人不但看上去一副老實相,而且現在的精神狀態非常不好,甚至可以用精神恍惚來形容。
他以這種精神狀態參加賠償談判,只怕占不到什么便宜。
果然,這場談判一開始就驚人的順利,順利到甚至都不能叫談判了。
不管人民醫院辦公室的主任說什么,這名男子都不怎么推辭的就接受了。
如果按照這個基礎往下談,醫院不會承擔任何責任,只可能出于人道主義精神,補償一些喪葬費。
按照眉山市人均工資3594元來算,賠償半年才多少錢,21564元。
這點錢能干啥呢?!
談判進行到后來,隨行的律師都看不下去了。
他指出,醫院沒有做好窗戶的防護設施,醫院作為公共場所管理人,負有安全保障義務。
死者自殺現場的窗戶,不但存在設計缺陷,未達到《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》要求,可開啟窗扇底部距地面低于0.9米且無限位裝置;
而且根本沒做特殊防護處理,沒有安裝防撞護欄或者限位器。
完全符合《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》中,窗戶可開啟幅度超過30cm且無限位裝置的責任加重情形。
人民醫院必須對死者予以合理的賠償。
但,人民醫院的辦公室主任認為,死者的自殺行為不可預見,屬于完全民事能力人故意自殺,完全符合責任減輕情形,醫院愿意在喪葬費的基礎上,做出適當補償。
但不可能承擔死亡賠償金。
談判現場,不管是律師,還是人民醫院的辦公室主任,都不約而同地看向坐在一旁,一不發的政法委副書記胡蕭山,都在等待他的指示。
胡蕭山目前在市政法委的處境,完全就是童養媳,被肖鋼這個萬惡的婆婆給治的,只想調離了。
看到這個多事的律師,他恨不得一腳踹過去。但是不能,他沒有發脾氣的資本了,因為他已經不再是政法委的書記了。
打那他也不會在這件事情上拿出什么主張來。
這種事情,一看就知道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,何必要幫肖鋼書記背責任呢?
那不是違背了肖鋼書記再三強調的,要多請示多匯報的要求嗎!
于是,胡蕭山在兩人詫異的眼神中,撥通了肖鋼的電話。
肖鋼正在開會呢,聽到胡蕭山為了這么一件糊糊事,居然來打擾他,就覺得胡蕭山是真不上道。
既然你胡蕭山喜歡推卸責任,那我今天就讓你推個過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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