維穩是政法系統的首要任務,也是黨和國家賦予政法系統的主要職能。發生了今天這種情況,無疑是政法系統失職了。
肖鋼同志的會議什么時間能結束?”
李懷節說道:“省政法委原定會議議程因特殊情況,需要延長一天。也就是說,按照會議需要,肖鋼書記最快也要到明天的晚上才能回眉山市。”
劉連山的臉一下子就陰沉了下來,他在自已的座位前站定,雙手扶著桌子,看向李懷節,“也就是說,他要一直躲到處突結束才能回眉山?!”
劉連山的一個“躲”字,把肖鋼前往省政法委開會的正當性,直接給剝奪了。
要知道,這可是有會議記錄的。在這場會議中的,與會人員說的每一句話、每一個字都是要負責的。
尤其是劉連山這個市委書記,更不能隨便用詞。
但,劉連山就這么用了,可見他的內心里對肖鋼的看法是多么的不屑!
說完話,他坐了下來,沉思了片刻,這才轉而詢問齊秋云道:“秋云市長,面對接下來鋪天蓋地的輿論風潮,我們的處突指揮是不是該換個人?”
齊秋云很詫異地看著劉連山,她不明白,劉連山為什么要在書記會上提出這樣的問題。
因為,如果現在就把李懷節換下來,誰上去當這個處突總指揮先不說,這個決定對李懷節的個人聲望絕對是個不小的打擊。
外人只知道,既然市委把你李懷節換下來,就足以說明你李懷節在處突總指揮的位置上沒有干好嘛!
你要是干得好了,至于還要死第二個人嗎?市委至于要把你換下來嗎?
而且,李懷節是市委的副書記,換下來之后的總指揮的行政級別只能比李懷節的職務更高,不然不是說,眉山市委對這件事情的不重視嗎?
那么問題來了,李懷節下去了,適合上去的人選只有兩個,一個是自已,另一個就是劉連山。
更大可能是自已,畢竟劉連山要給市委留一個緩沖的余地。
在這種情況下,自已擔任這個總指揮就合適嗎?
很顯然,不合適!
齊秋云自已知道自已,沒有處突經驗是一方面,省政府的數字經濟展望會自已是必須要參加的,時間上不可調和。
想到這里,齊秋云搖了搖頭,很坦率地說道:“我不贊同你的這個意見。市政法委的某些同志,那種多干多錯,少干少錯,不干不錯的想法要不得。
我們就算要追究李懷節同志的領導責任,根據剛才的處突匯報,市委市政府最多也只能追究李懷節同志的監督責任。
決策責任、執行責任和計劃責任李懷節同志都盡到了。
為了這種說不清道不明的監督責任,就要更換總指揮,我認為得不償失。”
這是齊秋云第一次在公開場合,旗幟鮮明地支持一個人。
“秋云市長的意思,就是讓李懷節同志繼續擔任這次跳樓事件的處突總指揮?!
我贊同!
李懷節同志,你有什么要補充的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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