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出省紀委大院,李懷節渾身輕松,就連因為熬夜引起的頭暈也好了很多。
因為嚴書記不僅答應了紀檢小組駐扎生態辦的請求,甚至還幫忙張羅了一批小轎車。
是的,就是一批,9輛,成色還不差的小轎車。
這可是直接給生態辦裝上了兩條腿啊!
從此以后,束縛生態辦主導業務的物理限制被完全解除。套用嚴書記的話就是,“從此后,就看你們生態辦盡情騰飛吧!”
坐上從省紀委借來的“專車”,李懷節又開始忙活起來。
他一方面責成辦公室聯系省委辦公廳、省政府辦公廳,準備親自把重新整理好的《關于賦予省生態文明協調辦公室對重大污染項目“一票否決權”的試點方案細則(初稿)》,連同會議記錄一并呈報上去。
另一方面,他親自跑了一趟省環保廳,準備就大型企業環保問題處理建立臺賬,找省環保廳借資料。
李懷節在星城忙碌的時候,美宜化工的外方資本也沒有閑著,也正在京城通過特殊渠道忙活著。
開玩笑,1.5億人民幣的罰款,折算美金2000萬元,擱誰身上不肉痛?!
資本主義社會中,資本控制一切是必然結果。所以,資本家的運作速度當然很快,也很有效。
下午三點鐘,國家商務部接到外交渠道反饋過來的美宜外資方面的申訴意見。
申訴意見大致有這么幾條:
第一條,也是最重要的一條,對罰款金額的異議;
美宜外資方面認為,1.5億人民幣的罰款金額過高,超出合理比例,違反國際投資中的“比例原則”以及“過罰相當”原則。
巨額罰款沒有充分考慮企業整改投入、地方就業貢獻等一系列積極因素,嚴重缺乏靈活性。
第二條,是對環保執法程序合規性的質疑;
在這一條里頭,美宜外資方面絕口不提自已單方面復產的違規性。反而倒打一耙,質疑環保執法過程中,沒有遵守事先告知、聽證等法定程序。
按照《行政處罰法》和國際投資協定中的程序性條款規定,本次環保執法存在明顯程序瑕疵;
第三條,是對渚州市政府“地方保護主義”的指控;
美宜外資方面指責渚州市環保局通過數據造假,默許縱容美宜化工復工復產。如今卻讓外資方面承擔全部責任,不但有失公平,也存在“欺詐執法”嫌疑。
第四條,是對投資環境穩定性的擔憂;
這一條援引雙邊投資保護協定,暗示巨額罰款一定會損害我國“營商環境”的國際聲譽,影響其他外資的投資信心。
美宜外資方面主張,我方應該保障外資的“公平公正待遇”。
第五條也是最后一條,是尋求妥協,并提出替代方案的要求。
在這一條款里面,美宜外資方面提出分期支付罰款、以環保技術改造投資抵扣部分罰金這兩個替代方案;
并進一步要求與更高層級的政府管理部門直接對話,如國家發改委、生態環境部,繞過地方執法機構直接溝通。
對外方資本這種“以程序質疑對抗實體處罰”的小手段,商務部見的多了,已經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處理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