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點史密斯這種事還是算了吧,有些事吧,等著歲數大了再去學就晚了。
吃一塹長一智,也得有那個機會才行,有時候一件事直接就給坑到墳里去了。
現在再教著史密斯揣摩話里話外的意思,再去琢磨怎么跟西蒙斯議員這種人打交道,已經毫無意義了。
基本上,史密斯只要度過了這一劫,就安安心心去當他的富翁完事兒,別的不要想太多,想也沒用。
車開到了史密斯在休斯敦的家,但是史密斯可以回家休息了,高光卻不能休息。
今天晚上還要解決一個最重要的事,那就是得讓埃里克把資金缺口給補齊了。
現在高光已經非常肯定埃里克絕不是表現出來的那么無辜,所以這損失,當然得讓埃里克來承擔一部分。
西蒙斯議員這一伙是最大的獲利者,史密斯是被宰的肥羊,那么埃里克是什么角色,他是和西蒙斯議員一起圍獵史密斯的人,抑或只是看著西蒙斯下手,而他只是選擇了沉默呢。
如果是前者,那么埃里克活該,如果是后者,那么埃里克……還是活該。
默許就是縱容,既然埃里克先下手,那就別怪高光替史密斯把這個場子找回來,順便還要把損失都轉嫁到埃里克身上。
如果按照叢林法則,那么史密斯是獵物,西蒙斯一伙是獵食者,而高光呢,他的角色同樣是獵食者。
換個容易理解的說法,史密斯是被人打劫的倒霉鬼,西蒙斯議員是劫匪,而高光現在扮演的角色同樣是劫匪,而不是史密斯的保護者這么簡單。
西蒙斯議員不會認為高光是幫助史密斯保住屬于自己的東西,他只會認為是被人黑吃黑了。
以前高光不會這樣認為,但是在和西蒙斯議員見過面之后,在意識到西蒙斯這種人的貪婪和無恥程度后,高光瞬間就能想明白這里面的道理,但史密斯卻壓根兒沒往這方面去想,這,就是史密斯和他的差距。
有了這個認知之后,高光的思路未免就更加活泛了一些。
既然都黑吃黑了,不如干脆黑到底好了嘛,要十億是當惡人,要二十億,不還是惡人嗎?
既然埃里克活該,既然已經出頭替史密斯扛下了這事兒,既然都要站到前臺,既然肯定要和西蒙斯議員這一派成為死敵,那何必還要保留一層遮羞布呢。
爭都爭了,搶都搶了,干脆玩個狠的算了。
只要埃里克還屬于西蒙斯議員這一系,那就是死敵,是死敵就不必客氣,往死里搞,能搞多少算多少。
高光不知道自己這算不算黑化了,但他在見西蒙斯之前,還想著別把埃里克得罪的太狠,可是現在,也就短短半個小時的時間,他只覺得埃里克活該。
這應該就是黑化,只不過是厚黑的黑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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