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這份合同必須多說一點。
首先,剛剛簽完合同,陳洪剛就把電話打了回去。
包括印染設備,包括所有技術人員,第一時間就會做準備。最多不會超過5天,就會到達黃埔港!
李平安這方投入的不只是現有的8棟廠房,彪哥在建的廠房,也有兩棟要投入進來。
其次,李平安在合同中玩了一個大花活,應該說,這一條才是他的最大算計。
按照港商的經驗,一個熟練工人一天只能生產1。5~2。5打產品,一個月一個工人工作26天,按照投入800臺縫紉機計算,李平安這家廠的月平均產量應該是41,680打。
據這個計算方法,每個月的供貨數量規定為4萬打到5萬打。
如果低于4萬打,李平安這一方要賠償港方的損失。
如果超過5萬打,超過的部分,李平安有權利自行處理。
意思就是說,只要他完成了5萬打的任務,其他多余的產量,他可以自行處理,甚至他可以使用現有的設備和工人生產其他產品。
送走陳洪剛之后,李平安是長出了一口氣的。
第1個賺大錢的買賣終于搞定了,之后他可以源源不斷賺錢,再去買地,再去建廠,再賺錢……
用不了幾年,他名下的產業就會像滾雪球一般,壯大到一個不可思議的程度。
他本以為第2批港商,最快也要兩天之后才能找上他,卻沒想到,當天下午他就再次被黃大光叫去了外經貿委。
這一次是出了奇的順利,當天下午,他就把第2份合同簽了!
對方的老板名叫康九耕,正是港島九康襪業的老總。
這位康老總,一臉dama子,1米65的個頭,180多斤,但辦事兒卻干凈利索!
一見面,他就給李平安交了實底。
“李廠長,我們九康襪業的實力絕對不比民利集團弱,你和他們全面合作了,必須也得和我們全面合作,我也要你們10棟廠房!”
“你放心,我姓康的可不是小肚雞腸的人,有錢大家一起賺,我一分錢都不會坑你。”
“襪子的加工費是每打4~6元,我給你們7元,其他的合同條款有不滿意的地方,兄弟你隨便改!”
“我姓康的只有一個要求,以后我們在大陸的生意,兄弟多多關照!”
話都說到這里了,李平安還怎么拒絕?
尤其是……
沒建好的廠房,他們可以等;
沒有合適的熟練工人,他們可以培養;
甚至康九耕把這種話都說出來了。
“兄弟,我知道你路子野,有大抱負,我們的設備運過來之后,你每天給我們工作8小時就行,其他的時間你隨便安排!”
最終結果,李平安都有些不好意思了。
他不但很爽快的簽了合同,還請康久耕好好喝了一頓!
這一次真的是喝好了,就兩個人,在國營飯店里干掉了4瓶白酒!
李平安是晃晃悠悠把康久耕背出來的。
他對這個人的印象比對陳洪剛要好一些,不管他是不是假裝的仗義,最起碼他在這一次談判中沒有耍心眼。
李平安已經計算過了,基地北側和東側全都蓋好廠房后,10米x40米的廠房,正好是35棟。
老陳和老康各要走了10棟,還剩下15棟。
這十五棟,他要留出杜文遠夫婦的實驗室、工作室;他自己和三個媳婦兒也要有住的地方;他這個大廠長,怎么也要有一間辦公室吧?
這樣的話,一棟廠房就算是沒了,還剩下14棟!
既然現在形勢這么好,那就必須一步到位了。
最終經過兩輪談判,他又確定了一家襯衫廠和一家雨衣廠。
這兩家工廠各分走了他7棟廠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