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幕的光映在陳默臉上,幽藍,穩定。他坐在電腦前,面前攤開的不是那份加密郵件,也不是他自建的備忘文檔,而是一份打印出來的、長達三十多頁的pdf文件。文件標題是:“lz信托(列支敦士登)核心條款摘要及受益人指南(非法律意見書)”。
這是周律師的助理團隊,在發送加密郵件后的幾小時,通過另一個相對“常規”的加密通道發來的補充文件。郵件里說明,這是一份由他們事務所的信托專家團隊整理的、關于那個持有蘇黎世湖濱莊園的“lz信托”的簡化說明,旨在幫助他這位“準受益人”理解基本架構和自身權利義務,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,具體操作必須依據信托契據原件及列支敦士登法律。
陳默已經盯著這份文件看了快一個小時。他看得很慢,很吃力。文件是中文的,但措辭極其嚴謹、拗口,充滿了“委托人”、“受托人”、“受益人”、“保護人”、“不可撤銷”、“酌情分配”、“本金與收益”、“禁止揮霍條款”、“繼任受益人”等等專業術語。每一頁的下方都有密密麻麻的腳注,引用著列支敦士登的某項法律條文或信托契據的具體條款編號。
他感覺自己像在閱讀一本用外星語寫成的、關于如何操作一臺精密宇宙飛船的技術手冊。每個字都認識,連在一起卻難以理解其確切含義,更遑論把握整體結構和潛在意圖。
但他強迫自己看下去,逐字逐句。他知道,這份“信托說明書”是理解那處蘇黎世湖濱莊園的關鍵,也可能是理解祖父部分意圖的線索。信托,不同于直接持有或通過公司持有,它是一種基于高度信任(fiduciaryduty)的法律安排,涉及委托人(祖父)、受托人(管理信托資產的機構或個人)、受益人(他)三方,受到設立地(列支敦士登)法律的嚴格管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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