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幕的光映在陳默臉上,穩定,冰冷。他面前的電腦屏幕上,是一份新的加密pdf文件,標題是“chenfamilyfoundation(liechtenstein)-概述與初步結構分析(非法律意見)”。右邊是他的excel表格,在“資產總覽”的分類下方,他還未添加關于“基金會”的單獨行。因為之前周律師的簡報中只是模糊提及“家族信托”和“基金會架構”,但未展開。現在,這份文件來了。
他點開pdf。開篇就是一段不同于之前的說明:“本文件所述之‘陳氏家族基金會’,為陳繼賢先生晚年(2018年)于列支敦士登公國設立的一種混合式‘基金會-信托’結構(stiftung-anstalt)。其法律性質、目的、運作機制與之前所述的離岸控股公司(bvi開曼)及普通信托(lz信托)均有顯著不同。設立此類架構通常旨在實現財富的長期存續、家族治理、慈善目的、以及高度的資產保護與稅務優化,是委托人(陳繼賢)整體財富規劃中可能最為核心和復雜的頂層設計之一。目前我方團隊仍在深入梳理其完整法律文件和運作記錄,本摘要僅為初步輪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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