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想了想,給葉深發微信。
“葉總,您有熟悉的律師嗎?我想咨詢網絡誹謗的事。”
葉深很快回復:“有。我推給你。需要幫忙的話,我也可以找人查查那個造謠號的背景。”
“謝謝。費用我出。”
“小事。先咨詢,看律師怎么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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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日下午,貝西克在律所見到了葉深推薦的張律師。
張律師四十多歲,專攻網絡侵權案件。
看完貝西克提供的截圖和錄音(獵頭電話那次),張律師說:
“貝先生,從現有證據看,這個造謠文章確實構成誹謗。但對方是小號,取證難度大,訴訟周期長,成本高。我建議先發律師函,要求刪文道歉。如果對方不配合,再起訴。”
“律師函費用多少?”
“三千。包括起草、寄送、后續跟進。”
三千。貝西克算了下,差不多是他公眾號半個月的打賞收入。
“行。發吧。”
“好。另外,您提到職場可能有人針對您,這個錄音證據很關鍵。如果未來在職場發生糾紛,這段錄音能證明對方存在惡意。但要注意,未經對方同意的錄音,在法庭上不一定能被采納,但在仲裁或公司內部調查時,可以作為輔助證據。”
“我明白了。”
簽了委托協議,交了費用,貝西克離開律所。
路上,他收到李編輯的微信。
“貝先生,我們社長說了,出書的事不急,您慢慢考慮。另外,社長個人愿意以一千元的價格,在您公眾號文末放一個圖書廣告,就一行字,不影響您內容。您看…可以嗎?”
一千元,文末一行字廣告。
貝西克看著這條消息,停下了腳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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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,貝西克坐在電腦前,盯著公眾號后臺。
粉絲數:81234。
今日打賞:127元。
最近七天打賞平均:每天85元。
一個月打賞約2500元。
如果接一個文末廣告,一千元,相當于他十天的打賞收入。
而且只是“一行字”,不傷內容。
他動搖了。
但想起父親的提醒,想起讀者的信任,想起自己“永久免費”的承諾…
他矛盾。
這時,手機震動,母親發來微信。
“西西,媽想了想,出書是好事,廣告…如果你覺得合適,也可以接。但媽希望你開開心心的,別為錢太委屈自己。”
貝西克眼眶一熱。
“媽,我知道。”
他放下手機,做了一個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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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早上,貝西克給李編輯回復:
“李編輯,關于廣告的事,我同意接。但有幾個條件:
1.廣告內容必須是正規出版物,且與我公眾號調性相符。
2.廣告位置固定在文末,且明確標注‘廣告’字樣。
3.廣告文案由你們提供,但我要審核,有權拒絕。
4.僅此一次,下不為例。
費用一千元,先付。如果同意,請發廣告文案給我審核。”
五分鐘后,李編輯回復:“同意!文案馬上發您!費用現在轉!”
很快,一千元到賬。
廣告文案也發來了:“廣告xx財經出版社新書《財報入門十講》,作者**(某券商首席分析師)。限時六折,點擊鏈接購買。”
很簡潔,沒有夸大,沒有誘導。
貝西克回復:“可以。本周五文章文末發布。”
“太好了!謝謝貝先生!”
放下手機,貝西克靠在椅子上,長長吐了口氣。
他接了廣告。
第一筆廣告,一千元。
不多,但象征意義重大。
他打開公眾號后臺,在簡介里加了一行字:“本號偶爾接洽與調性相符的正規出版廣告,但內容永久免費,不賣課,不薦股,不建群。感謝理解。”
然后,他開始寫今天的文章。
標題:《第一筆廣告收入:一千元與我的妥協》
內容:
“今天,我接了公眾號的第一筆廣告。
一千元,文末一行字,推廣一本財經書。
我接了。
很多人會問:你不是說不接廣告嗎?不是說要永久免費嗎?
是的,我說過。但我也說過,如果有一天我開始收費,只會是因為我要把這個號做得更好。
這一千元,我會全部投入公眾號運營:買更好的排版工具,支付圖片版權,甚至可能請人幫忙校對。
這不是借口,是現實。
運營一個公眾號,需要時間,也需要錢。打賞不穩定,我需要可持續的方式。
但我的底線不變:
1.不接金融產品、理財課程、股票軟件等可能誤導讀者的廣告。
2.廣告必須明確標注,且不影響正文內容。
3.廣告內容必須真實,且經我審核。
這一次,廣告是正規出版社的財經書。我覺得,對讀者可能有價值。
這是我的妥協,也是我的堅持。
妥協在于,我接了廣告。
堅持在于,我只接我認為對得起讀者的廣告。
木頭會長出枝葉,但根系不變。
年輪會增加,但質地不變。
與所有支持我的‘木頭’共勉:
成長意味著變化,但核心價值不變。
我們一起,慢慢走。
周五文末會有一條圖書廣告,特此告知。
感謝理解。”
寫完,發布。
瞬間,閱讀數飆升。
留區:
“支持博主!接廣告很正常!”
“只要廣告正規,不影響內容,我們理解!”
“已打賞,請繼續寫!”
“博主坦誠,比那些偷偷接廣告的強多了!”
貝西克看著留,心里一塊石頭落地。
讀者比他想象中寬容。
他關掉后臺,打開股票軟件。
賬戶總資產:9678元。
距離一萬本金,還差322元。
快了。
他關掉軟件,打開書。
繼續學習。
夜深了。
窗外燈火闌珊。_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