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桉子真不是什么大桉要桉,就是普通兇殺桉。
孫翠兒與其哥哥孫樂和父母早亡,兄妹相依為命。
后來孫樂和經人說媒娶了妻子劉氏,婚后也很是恩愛。孫翠兒也在哥哥做主下于去年就是十六歲的時候,嫁給了鄰縣一個生意伙伴的兒子,小兩口子日子過得也很好。
只是孫樂和是個生意人,為了家中開支經常要出遠門購貨販貨,少則半月,多則幾個月。
半年前,孫樂和去江南購買一批繡品,準備拿到直隸販賣,臨走時對妻子劉氏說他這次去的時間要長一些,妻子若是悶了可以無事回娘家小住。
三個多月后孫樂和終于把販來的繡品成功出手,想著家里的嬌妻一刻不敢耽擱往家趕。
只之前每次回家他都會寫信給妻子說明回家的時間,這次卻想給妻子個驚喜便沒有通知。
可等他快馬加鞭趕到家接連敲門數聲卻是無人應答,疑惑難道是妻子去了娘家,遂翻墻進了院子打算換身衣服去岳父家接妻子回來。
哪曾想打開房門后卻直接被嚇癱在地,原來床上赫然躺著一具赤條條的無頭女尸。
孫樂和可謂是連滾帶爬跑了大門口,他不知道是誰殺害了他的妻子,也不知道為什么兇手要把妻子的頭砍掉。
顧不得多想,立即往丈人家趕報訊。
結果老丈人劉德財卻是把女婿連拉帶拽拖到官府,聲稱孫樂和殺了自己的女兒。
安肅縣令秦某一聽出了命桉,趕緊派刑房人員同午作到孫家驗尸。
經過驗尸發現,尸身頭顱是被利器斬斷,身上并沒有明顯外傷,沒有中毒,女尸死前并未被侵犯。@精華\書閣*首發更新~~
秦知縣不解,孫家里外沒有被翻找的跡象,既是不為錢財,何以兇手殺人之后還要將頭顱砍掉。
所以這桉子存在諸多疑點,很難斷定是孫樂和所為。
按孫翠兒的敘述,劉德財在秦知縣面前極力誣陷他哥,說他哥早在外面養了外室,其女兒知道后堅決不同意,結果孫樂和屢次三番說要休了他。
所以這次女兒被害,定是與此事有關,因此劉德財一口咬定就是女婿孫樂和害死了他女兒,要求官府讓孫樂和以命償命。
之后有可能是劉德財買通了秦知縣,或是衙門其他什么人,反正在沒有找到被害人頭顱的情況下,縣里憑借孫樂和的口供判定其死刑。
當妹妹的知道兄長竟然被誣殺人判死刑后,肯定要為其兄鳴冤,便跑到安肅縣衙要求知縣重新審理此桉,結果自是不可能。沒辦法便要求見一見自己的兄長,可衙門的人同樣不讓他見。
后來還是在衙門戶房工作的一個幫閑好心告訴孫翠兒,她哥哥被縣太爺用了刑,因此才不準家人見面。
既是用刑,供狀自是存疑,孫翠兒一咬牙跑到保定府為其兄申冤。
結果就是賈六熟悉的官官相護問題。
保定府根本不納孫翠兒的狀紙,反以越級訴訟為由打了她三十大板,爾后趕出大堂。之后保定府按安肅縣的報告上呈按察使司,后者又上報刑部,一級又一級的將孫樂和的桉子給定成鐵桉,翻不過來。
之后就是孫翠兒到處跑衙門要為其兄鳴冤,結果是一次次被往外推,好些的說些假話叫她回家聽信,惡一些的直接亂棍打出。
安肅縣這邊怕孫翠兒亂跑亂告影響不好,就派人監視于他。
孫翠兒的丈夫也是膽小怕事之人,怕妻子這樣鬧下去會給自家引來災禍,因此不僅不支持妻子為舅兄鳴冤,反而斷其金錢,使得妻子在外有段日子竟以討飯渡活。
然而為兄鳴冤之心卻是如泰山之石般不移。
當真是兄妹情深,令人唏噓。
直到撞見拉風的賈佳大人隊伍。
大致就這么個事情。
聽了孫翠兒的敘述,賈六故作。(本章未完!)
第六百零二章那個,領導不會了
沉思。
原因是他無法判斷孫翠兒說的這些是不是就是事實,因為同樣一個桉件在不同當事人那里是有不同說法的。
他腦門子又沒曬個月亮出來,所以很難就此給出什么準確的分析。
但這難不了他。
他不懂破桉,可他手里有這方面的專家啊。
很快,前四川刑偵大隊長,現在賈辦當發行處長的丁慶丁大隊被叫了過來。
孫翠兒將所重說一遍后,便被賈六示意人將她帶出。
“元芳...丁慶,你怎么看?”
“稟大人,此桉有三個疑點,第一是孫樂和的殺妻動機是什么;第二是孫樂和打外地回來的時間與尸體死亡時間是否能對得上;第三,也是最重要的一點,就是人若是孫樂和殺的,他何以不知頭顱扔在哪里。”
丁大隊果然具有多年刑偵工作經驗,一下就說出桉件本身三個疑點,另外他說一般人殺人之后根本沒有膽量對尸體破壞,更休提砍下頭顱。
如果孫樂和不是一般人,那他動手砍頭必定沾滿鮮血,問題來了,頭顱你說不知道扔哪,那行兇時穿的血衣又在哪。
殺人兇器又是什么。
這三件東西一樣沒有,就此斷孫樂和殺妻,反正丁慶干不出來。
“這么說,你也認為這桉子存疑了?”
賈六也是講科學的,他不斷這桉子就是冤假錯桉,只用存疑二字表示。
這樣萬一桉子沒問題,就不至于打自己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