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,他有什么辦法?事情已經做了,錢也都花了一半了,他還能還回去嗎?
別說他找不到那位雇主,就算找到了,他也沒有這么多錢還,更沒辦法去指責她或者指證她。
當時,他收錢辦事,都是他自愿的。
只是在午夜夢回的時候,他會自責,會因為無意中傷害了一個可憐的女孩子而感覺內疚,可更多的時候,他也會給自己找借口,心里期盼那位雇主才是正義的一方。
后來,他到底過不了心里那一關,為了讓自己減少一點心里的愧疚,他給那個女生捐了兩萬塊錢,是那五萬塊錢里頭剩下來的,他給自己留了五千,剩下的全部捐給她了。
他想,就當是為自己無意中的傷害行為贖罪吧。
這件事情,他深深地埋藏在心底,誰都沒有說過,其實過了這么多年,如果不是周祈聿提到端云國際都會,他幾乎快要忘記了。
那個高大上的地方,直到現在為止,他也只去過一次。
去那里,是為了誣陷一個清白無辜的女孩。
如今,埋藏在心底的記憶被翻開,依然斑駁,像極了他骯臟的心靈。
他記起來了。
那個女生,名字就是叫池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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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吉飛和陳沖離開后,周祈聿在黑暗中坐了許久,久到等他反應過來時,半邊身體都麻木了。
是他混蛋。
是他武斷。
問都沒問就把池苒釘在出軌、一腳踏兩船的恥辱柱上。
他究竟干了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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