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肅隴南的深山里,藏著個巴掌大的小山村,李老根就住在這里。他家徒四壁,卻懶得刨土種莊稼,整日里扛著桿銹跡斑斑的土制獵槍,鉆進山林里轉悠。
天剛蒙蒙亮,他就揣著干糧出門,眼睛像鷹隼似的盯著草叢、樹干,只要瞥見野兔蹦跶、野雞撲翅,抬手就是一槍。槍響過后,山林里的動靜便歇了,他慢悠悠走過去,撿起倒在地上的獵物,嘴角撇出點得意的笑:“今晚又能沾點葷腥了。”
村里有人勸他:“老根啊,別總殺生了,山里的生靈也是條命。”
他卻滿不在乎地擺手:“我打幾只野物填肚子,算啥殺生?難不成讓我餓著?”
日子一天天過,倒在他槍口下的小生命越來越多,他衣兜里的獸毛沒斷過,灶臺上的野味也沒停過,只是沒人知道,那些消散的生命,正悄悄在他身上累積著看不見的罪惡。
后來,李老根有了個兒子,取名小柱。小柱長到五歲時,虎頭虎腦的,見天兒跟在他身后,扯著他的衣角喊
“爹”,家里總算有了點生氣。可誰也沒料到,一場意外會突然砸下來。
那年秋天,山上的核桃熟了,小柱吵著要吃青皮鮮核桃。李老根媳婦剝得慢,小柱急得自己拿起小刀,學著大人的樣子往核桃皮上劃。沒成想,手一滑,鋒利的刀尖直接插進了手心,鮮血一下子就涌了出來。
媳婦慌了,趕緊找塊破布裹住傷口,李老根回來瞧見,也沒當回事:“小娃子皮實,裹幾天就好了,咱這窮家,哪有錢去鎮上看病。”
可沒過兩天,小柱的手心就腫了起來,傷口處流膿發臭,孩子燒得渾身滾燙,哭著喊
“手疼”“難受”,身子也越來越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