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驢屎胡同”擒獲林家死士、繳獲“血神教”邪物(已處置),以及藥材被混入“鬼面蕨”之事,在衛塵的嚴密封鎖下,外界尚不得知。但由此帶來的后續影響,卻如漣漪般迅速擴散。
首先是葉老那邊,在收到衛塵秘密送去的“鬼面蕨”樣品和混毒“月光蘭”后,立刻召集了幾位精通毒理且絕對可靠的太醫進行緊急會診。他們不僅迅速確認了“鬼面蕨”的毒性及混入方法,還連夜制定出數種檢測和分離其毒素的方法,并研制出初步的解毒方劑,以備不時之需。同時,葉老也通過自己的渠道,將林家可能指使人在藥材中下毒的線索,以匿名方式,遞給了都察院一位與他私交甚篤、且以剛正不阿著稱的御史。
其次,衛平對那四名擒獲的林家死士的審訊,也取得了突破性進展。在分開審訊、互相印證、以及適當的“手段”下,四人最終崩潰,不僅供認是受林府外院護院教頭“鬼手”崔三直接指使,前往“驢屎胡同”轉移(后改為銷毀)那箱“南邊大師留下的要緊東西”,還吐露了更多關于崔三和林琥的隱秘。崔三確實出身北地,是某個名為“黑骷會”的殺手組織外圍成員,因在北地犯下大案,被林琥重金招攬,成為其心腹,專門處理一些見不得光的“臟活”。那扭曲蛇形刺青,正是“黑骷會”低階成員的標記。崔三手下還有一批亡命之徒,平日隱藏在城外的莊子里,只聽命于林琥一人。四人還供出,林琥近期曾密令崔三,設法除掉“安神散”案中的幾個關鍵證人,尤其是王鐵柱和那幾位上臺作證的患者,只是因衛塵保護嚴密,一直未能得手。
這些口供,連同“鬼面蕨”下毒事件,被衛塵整理成一份詳細的密報,附上部分物證(如“鬼面蕨”葉片、崔三心腹的供詞畫押),通過葉老和陳夫人的雙重渠道,分別遞送給了都察院、刑部,以及永寧伯等愿意支持此案的勛貴。舉報的重點在于:林家不僅販***,更涉嫌勾結“血神教”(暗示,未直接點明邪物)、雇傭殺手組織、意圖謀害證人、以及在藥材中下毒陷害競爭對手,情節極其惡劣,危害深遠,已遠超普通商業犯罪,涉嫌危害公共安全、殺人未遂、勾結邪教等多重重罪。
這份密報的分量,遠超之前關于“安神散”的指控。它觸及的不僅是商業倫理,更是國法底線,且證據鏈相對完整。都察院和刑部的幾位主事官員聞報,皆感事態嚴重,不敢再如之前般敷衍拖延。
與此同時,葉輕眉關于“安神散”受害者的深度報道《無聲的泣血》,引發了更廣泛的社會共鳴和輿論壓力。民間要求嚴懲兇手的呼聲日益高漲,甚至開始有零星的受害者家屬聚集在京兆尹衙門外,哭訴喊冤。幾位清流御史趁勢再次上奏,辭激烈,直指官府辦案遲緩,有包庇縱容之嫌。而陳夫人、永寧伯聯絡的幾位勛貴,也在朝會中或公開、或私下表達了對此案的關切,施壓刑部加快審理。
內外交困之下,林家及其背后的靠山,終于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。
宮里的曹公公,在收到林遠山再次加碼的厚禮和許諾后,原本有意利用其影響力,在宮中為林家斡旋,壓下“劉副院判”的口供,至少保住林瑯的性命和林家不徹底垮臺。然而,當衛塵那份關于“勾結邪教”、“雇傭殺手”、“意圖下毒滅口”的密報內容,通過某些隱秘渠道傳入他耳中時,這位老謀深算的太監也坐不住了。
“勾結南疆邪教”、“私藏邪物”……這已不是普通的貪腐或商業糾紛,而是涉及“妖惑眾”、“圖謀不軌”的潑天大罪!一旦坐實,不僅林家要抄家滅族,連他這個收受林家賄賂、為其說話的太監,也難逃干系!宮里那位最忌諱的就是這些“巫蠱”、“邪教”之事!曹公公在宮中經營多年,深知其中利害。他迅速評估了形勢:眼下證據對林家極為不利,衛塵那邊有葉回春、陳李氏、永寧伯等人支持,輿論洶洶,都察院和刑部也似乎下了決心。自己若再強行出頭,恐怕不僅保不住林家,還要把自己搭進去。是時候斷尾求生了。
他立刻派人暗中給林遠山遞了話,語氣前所未有的嚴厲和決絕:事已至此,他無能為力。讓林家好自為之,盡快“了結”此事,平息眾怒,或許還能保住部分根基。至于劉副院判那邊……“病”了這么久,也該“病愈”出來說些該說的話了。下之意,是讓林家放棄林瑯,主動認罪賠償,換取家族存續,而劉副院判將會“配合”說出一些對林家相對有利(至少不牽連曹公公)的供詞。
林遠山收到曹公公的“最后通牒”,如墜冰窟。他知道,最后的靠山也靠不住了。林家,真的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。繼續頑抗,等待他們的很可能是滿門抄斬。唯有壯士斷腕,或許還有一線生機。
在經歷了一夜痛苦的掙扎和家族內部的激烈爭論后,林遠山做出了決定。
翌日,林家家主林遠山,攜林家數位族老,身穿素服,未乘馬車,步行至京兆尹衙門外,當眾下跪,雙手捧上一封“請罪書”和一份“賠償方案”。
“請罪書”中,林遠山以家主身份,代表“回春堂”及林家,對“安神散”中添加未明示的曼陀羅花粉、朱砂等有害成分,導致眾多百姓受害之事,表示“痛心疾首,悔恨無及”,承認“治家不嚴,管教無方,致使逆子林瑯為牟私利,欺上瞞下,鑄此大錯”,并“自愿承擔一切罪責”。書中避重就輕,將主要罪責推到已被收押的林瑯身上,并稱“其余諸事(如下毒、勾結邪教等),皆為不實誣陷,懇請官府明察”,但姿態放得極低。
“賠償方案”則頗為具體:一,林家愿拿出五十萬兩白銀,設立“安神散受害救助基金”,用于賠償所有登記在冊的受害者。根據受害程度,分為“重癥”(賠償五百兩)、“中癥”(三百兩)、“輕癥”(一百兩)三檔,由官府、太醫院及受害者代表共同核定發放。二,林家愿承擔“濟世堂”義診處至今的所有藥材及診療費用,并追加捐贈五萬兩,用于后續救治。三,林家承諾,永久下架并銷毀所有“安神散”及其相關配方,永不再生產銷售。四,林家愿公開“回春堂”近十年所有藥材賬目,接受官府與同行查驗,以證“其余藥材清白”。五,林遠山自請削去“回春堂”總掌柜及林家一切商事職務,閉門思過。林瑯之罪,交由國法嚴懲,林家絕無異議。
同時,被“保護”在府中“養病”多日的劉副院判,也在“病愈”后,被刑部官員“請”去問話。這一次,他“如實”交代了收受林家賄賂、在“安神散”備案中徇私舞弊的經過,但堅稱對“安神散”后期私自加大劑量、以及林家其他不法之事“毫不知情”,將所有罪責都推到已死的“中間人”和林瑯個人身上。這份口供,雖不盡不實,但至少坐實了“安神散”備案造假和林家行賄官員的罪名,對曹公公和其他可能的保護傘,則巧妙地避開了。
林家的公開請罪和巨額賠償方案,如同投入滾油中的冰塊,瞬間引起了軒然大波。
京兆尹衙門不敢怠慢,立刻將“請罪書”和“賠償方案”呈報府尹,并抄送刑部、都察院。府尹會同刑部、都察院官員緊急商議,認為林家此舉雖是無奈之舉,但態度還算“誠懇”,賠償方案也算“有誠意”,且涉及金額巨大,受害者人數眾多,若一味嚴懲,導致林家破產,賠償無法落實,反而可能引發民變。加之曹公公那邊似乎也默認了此方案,宮里沒有反對聲音。幾經商討,最終達成了初步共識:原則上接受林家的賠償方案,責令其限期落實;林瑯所犯之罪,依律嚴懲,絕不姑息(暗示死罪難逃);林家需徹底整頓,接受官府長期監管;至于其他“勾結邪教”、“下毒”等指控,因證據尚需進一步核查(衛塵提供的核心證據尚未公開),暫不公開定性,但林家需配合調查,若有實據,嚴懲不貸。
這個結果,看似林家付出了慘重代價(五十萬兩賠償、林瑯性命、聲譽掃地、退出核心經營),但實際上保住了家族的根基和大部分產業,避免了抄家滅族之禍。對官府而,則快速平息了民怨,拿到了巨額賠款(可充公庫),也給了各方勢力一個臺階下。
消息傳出,輿論嘩然。受害者家屬和許多百姓,對五十萬兩的巨額賠償感到震驚,部分人覺得總算有了盼頭。但也有人認為,林瑯罪該萬死,林家僅賠錢了事,處罰太輕。更有明眼人看出,這是各方勢力博弈妥協的結果。
“濟世堂”義診處,衛塵第一時間收到了官府傳遞過來的消息和“賠償方案”副本。趙醫師、孫醫師等人,以及聞訊趕來的蘇清雪、周氏、陳夫人等,齊聚一堂。
“五十萬兩……林家這次真是大出血了。”周氏咋舌道,“不過,用錢買命,倒也符合他們一貫的行事風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