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往下看。
再往下看。
百姓到了應該納賦的年齡,就由國家配給土地。
六十免稅。
死了以后,土地再次收歸國有,以待將來重新分配給新生丁口,若是戰死,則其家保留其地。
對于合法擁有的奴婢和耕牛,根據每年具體的擁有數量,決定是還田還是受田。
初次受田者,男子俱給二十畝桑田專門種桑,須種桑四十株。
這部分土地可以世代經營,即使身死也不用再繳回官府。
每戶在此基礎上,給予宅基地,新居者三口給地一畝,奴婢則五口給一畝。
還有對地方官吏的授田。
按官職高低進行授田,田產所得用于行政,官吏離職時,移交于下位接任者。
刺史十五頃。
太守得十頃。
治中別駕各八頃。
縣令、郡丞六頃。
還有相應的懲處之制。
假若私自賣掉國家所授公田,將依律治罪。
下面還擬了一條律文:
『所授官田、宅基地,皆不允許買賣,違者以盜賣官田論處,視情節輕重,處以徒刑乃至大辟。』
費祎皺著眉頭繼續往下看。
看不多時,一條章程讓他眼前忽然一亮。
“豪富之家,若現有田產超過其應受之數,則不受田。國家亦不令其還田,許其保留原有田產,但需向官府如實申報?
“土地有盈余之農家,不受國家公田,亦不令其還田。
“土地不足之農家,則依此法增加配給,男至四十,女至二十,桑田至二十畝。
“田地有盈余者,不論貧富,皆可賣出其盈余田產,國家對盈余田地交易不予罰處。”
費祎看完這幾段后長舒一氣,眼中閃過幾分明悟之色,又想了片刻后看向那位踞坐正中的天子:
“陛下授田之本意,非只是使貧者有田可耕,有宅可居,而是以授田為名,清仗豪強大宗家中田畝、戶籍罷?
“如此一來,國家雖授田于民,卻也并未嚴重損傷豪富利益,又能迫使豪富不得不攜田契至官府,以確定自己的田產及人口。”
董允也看明白了:
“正是如此了。
“此制若真能頒行,假若豪強大宗不主動攜田契、奴契,至官府確定其土地所有權。
“將來等大漢清丈田地之時,便全當公田,收歸官有了。”
董厥此時也終于看完,原本還有些發懵的他,經費祎、董允這么一點撥才終于恍然大悟:
“荊州新復,我大漢委實無力清丈田畝,但清丈田畝在將來,乃是必然之事。
“而我大漢不侵其田地,不奪其地利,豪強大宗出于種種考慮,怕是不得不來官府確權。”
比如某豪強家中有一百口人,一百個奴婢,按照授田制,就是從官府這里領取八千畝地。
但這家豪強實際有田兩萬畝。
此次大漢授田,他就該攜田地、奴隸契約,向朝廷匯報他有兩萬畝田,一百個奴婢,隨后不領田,也不還田,這些田仍舊是他的私田,可以自由買賣。
他當然也可以隱瞞奴婢數量,直接把田畝報上來,但奴婢數量不是朝廷考慮的關鍵。
他當然也可以隱瞞田地。
但等到將來大漢開始清丈田地的時候,你拿什么來證明這些田地是你的田地?你畢竟已經確過權了,這些田地不是你的。
你也可以嗤之以鼻不來上報。
已經給你機會了,又不侵占你的利益,結果你還不來確權,那你就是在與我大漢作對。
此刻或許能夠放你一馬,可等我騰出手來,那我就是依法治國。
非只如此。
這些豪強很難真正聯合起來。
誰敢當出頭鳥?
誰敢當出頭鳥?
一定有部分人會想,反正你大漢長不了,讓你知道我家的田畝、奴隸究竟多少又如何?
目前你不敢動我,我肯定不當出頭鳥,先把賬目給你看一看確定我的權力,將來的事將來再做打算,說不得你將來還真成事了?但至少沒有妨害我的利益。
孟光腦子比較慢,最后一個看明白,不由拍案:
“如此一來,或許當真能迫使相當部分豪富,主動向我大漢匯報其田地、奴仆了。
“至于那些蔭附在豪強莊園塢堡里的佃戶、私奴,為了得到屬于自己的二十畝桑田及四十畝公田,亦必有相當部分欲成為大漢編戶。
“真若如此,我大漢便能擴大稅基、擴大兵源役員了,凡此舉措,不可謂不妙啊。”
劉禪靜靜聽著眾臣的討論,沒有插話。
待他們聲音稍歇,才開口道:
“但這還不夠。
“授田制看似能夠解決土地和人口的問題,但如何管理這些新成為編戶的百姓?如何征稅?如何征役?這便需要另一套制度。”
眾人會意,連忙翻開下一頁。
“三長之制?”費祎念出標題,又愣了一愣。
劉禪點頭,道:“沒錯,今之荊州,仍舊包稅之制。又或者說,自漢末天下大亂以來,各地所行,無不是變相的包稅之制。
“包稅豪強大宗獲得在該地區或某鄉某里的征稅權,其后自行組織人手征稅。
“無論他們實際從百姓手中征收上來多少糧帛,只需向當政者繳納事先約定的稅額,超額部分,則全部歸其所有。”
“于包稅者而,征得多,獲利則豐,遭遇災荒或動蕩之際征收不足又將虧本。
“于是往往橫征暴斂,無所不用其極,實際征收額,往往遠高于其上交額,導致朝廷稅收有限,而民間搜刮無窮。
“此制不除,百姓永無寧日。”
眾臣默然,他們大多有地方任職經歷,深知此中弊病。
“是以,應恢復大漢的鄉、里、亭之制了。”劉禪話鋒一轉,“但不是簡單恢復,而是取秦漢以來鄉亭里制之形進行改良。”
眾人聞,繼續翻看黃冊。
黃冊上寫得清楚。
所謂『三長制』,就是從地方豪族中的『鄉人強大謹慎者』中選擇人才,也就是所謂鄉賢了。
依舊是當地人辦當地事。
但不再是世襲或私相授受。
而是由國家任命、考核、升黜。
具體而:五家立一鄰長,五鄰立一里長,五里立一鄉長。
三長職責乃是檢查戶口、監督耕作、征收租調、征發徭役和兵役。
三長享有一定的優待。
鄰長免一人官役,里長免兩人,鄉長免三人。
每三年一考核。
考核如果有政績無過錯,則可以得到晉升。
鄰長晉為里長。
里長晉為鄉長。
鄉長則可以進入正式官僚體系,獲得進入郡府、縣府擔任低級佐吏的資格。
若政績確實優異,還可獲得入仕的優先推薦權,成為縣尉以上的朝廷命官,往后一如常官,可以靠政績繼續升遷。
非止如此。
鄉長正式晉升到官僚體系,成為佐吏后,還可以獲得一個進入郡學學習經典的名額。
其子侄若學有所成,經過課試,就可以進入州學、太學,最后學成直接獲得士人身份,可依才干出任地方縣尉及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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