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先讓她住在這里,等沈玉的案子結了,我來接她。”
三個人上了馬車,往清河縣走。
路很顛簸,馬車晃來晃去。
上官不畏坐在車里,靠著車壁,閉上眼睛。
腦子里全是劉小妹的臉。
那雙眼睛,那雙亮得像星星的眼睛,里面裝著一個八歲孩子不該有的東西。
不是悲傷,不是憤怒,是平靜。
一種經歷過太多痛苦之后才會有的平靜。
上官不畏知道那種平靜。
她自己也有。
回到清河縣,上官不畏直接去了停尸房。
她站在沈玉的尸骨前,沉默了很久。
沈玉,你的女兒還活著。
她八歲了,很瘦,眼睛很亮。
她恨你的仇人,但她不會讓恨把心變黑。
她比你堅強。
她拿起沈玉的頭骨,放在木臺上。
又拿起頸椎,放在頭骨下面。
一根一根地擺,把所有的骨頭都擺回原來的位置。
擺完之后,她退后兩步,看著那具完整的骨架。
一個十四歲的女孩,被人糟蹋了。
糟蹋她的人是趙成。
她懷了孩子,生了下來。
孩子被劉福抱走了,因為劉福以為孩子是自己的。
她找不到孩子,恨趙成,恨劉福,恨所有人。
她想死,沒死成。
劉福回來了,說要娶她。
她不從。
劉福惱了,殺了她。
錘子砸頭,繩子勒脖,斬刀砍頭。
她死了。
埋在地下,八年。
她的骨頭被挖出來,擺在停尸房里。
她的女兒在鄉下,跟著仇人的父母,過著吃不飽穿不暖的日子。
不公平。
這個世界不公平。
上官不畏從袖中取出那塊白色手帕――和劉小妹那塊一樣的――蓋在沈玉的頭骨上。
“沈玉,你的案子查清了,害你的人死了,你的女兒,我會照顧。”
她轉身走出停尸房。
蕭浮云站在門口,手里拿著一份案卷。
“案卷寫好了,你看看。”
上官不畏接過案卷,翻開。
第一頁寫著沈玉的名字、年齡、籍貫、死亡時間、死亡原因。
第二頁寫著劉伯的名字、年齡、籍貫、死亡時間、死亡原因。
第三頁寫著趙成的口供。
第四頁寫著劉福的罪行。
第五頁寫著劉小妹的身世。
她合上案卷,還給蕭浮云。
“再加一條。”
“什么?”
“沈玉的恥骨聯合處軟骨鈣化,說明她生前生過孩子,這個孩子就是劉小妹。劉小妹不是劉福的女兒,是趙成的女兒,趙成才是她的親生父親。”
蕭浮云接過案卷,在上面加了一行字。
“還有嗎?”
“還有,沈玉的尺骨上有陳舊性骨折,是被人打斷的,不是摔的,是打的。誰打的?趙成打的,還是劉福打的?查不清楚了,但骨折的痕跡在,說明她活著的時候被人打過,不止一次。”
蕭浮云又加了一行字。
“還有嗎?”
“劉伯的第七根肋骨上有裂縫,是被人用膝蓋壓斷的,舌骨斷了,是被人掐斷的。不是一個人做的,劉福掐的,趙成壓的,兩個人,一起殺了劉伯。”
蕭浮云停下筆,看著上官不畏。
“你確定?”
“確定,劉伯的肋骨裂縫在左邊,舌骨斷裂的方向是從右向左。劉福是右撇子,他用右手掐劉伯的脖子,力量從左向右,舌骨應該從左向右斷。但劉伯的舌骨是從右向左斷的。所以掐劉伯的人不是劉福,是另一個人,那個人是左撇子。趙成是左撇子嗎?”
“不是,趙成用右手寫字。”
“那這個人是誰?”
蕭浮云沉默了很久。
“不知道,但這個人一定存在。”
上官不畏接過案卷,在上面寫了一行字。
“劉伯之死,兇手至少兩人,一人為右撇子,一人為左撇子,右撇子者劉福,左撇子者身份不明。”
她把案卷還給蕭浮云。
“上報朝廷的時候,把這條加上。”
“好。”
當天晚上,上官不畏去了趙成的家。
趙成的家已經被查封了,門上貼著封條。
她從窗戶翻進去,摸黑走到趙成的書房。
書房里的東西已經被搬空了,書架空了,書案空了,抽屜空了。
她蹲下來,敲了敲地面的青磚。
有一塊磚的聲音是空的。
她撬開那塊磚,下面是一個洞。
洞里有一個油布包。
她打開油布包,里面是一本賬本。
賬本很厚,封面已經爛了,里面的紙也發黃了。
她一頁一頁地翻,上面的字很小,密密麻麻的。
第一頁寫著:寧王,白銀一千兩,年月日。
第二頁寫著:寧王,白銀一千兩,年月日。
第三頁、第四頁、第五頁……每一頁都寫著寧王的名字,每一頁都是一千兩。
一個月一千兩,一年一萬兩千兩,五年就是六萬兩。
賬本的后面幾頁寫著別的名字。
張淑妃,白銀五百兩,年月日。
裴丞相,白銀三千兩,年月日。
劉文忠,白銀二百兩,年月日。
趙鐵山,白銀一千兩,年月日。
每一個名字,每一筆銀子,每一個日期,清清楚楚。
上官不畏將賬本收好,翻出窗戶,站在院子里。
月光很淡,被云遮住了大半。
院子里很安靜,連蟲子的叫聲都沒有。
她站在黑暗里,手里攥著那本賬本,心跳得很快。
這是趙成的保命符。
他知道自己隨時可能被暗月的人滅口,所以他把所有的賬都記下來,藏在誰也找不到的地方。
如果有一天他死了,這本賬本會替他說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