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三點,安全屋。桌上攤著三樣東西:從林薇老家取回的黑色筆記本,從徐曼曼u盤恢復的實驗室數據,從劉佳悅電腦獲取的培訓班賬目。影子坐在對面,用高拍儀一頁頁掃描,上傳到加密云端。老吳在遠程服務器做數據校驗。
“筆記本里的行賄記錄,時間跨度七年,涉及二十三人,金額累計兩億四千萬。最大一筆是去年給某位領導的兒子在美國買房,五百萬美元,走香港賬戶。”影子指著掃描件上的一行字,“收款人簽名是拼音,但和公開資料能對上。這是鐵證。”
“實驗室數據,包含十二個實驗體的完整檔案,包括非法人體實驗記錄。其中三段視頻顯示,***親自指揮對實驗體進行電擊和藥物測試,造成永久性損傷。這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,情節特別嚴重。”老吳的聲音從揚聲器里傳來。
“培訓班賬目,顯示***通過空殼公司洗錢,金額八千多萬。關聯賬戶有六個,其中三個在境外。經偵那邊已經凍結了境內賬戶,但境外的需要國際合作,時間不夠。”
陳墨推門進來,手里拿著平板。
“剛收到消息,***今天上午去了趟天津港,在‘海神號’上待了兩小時。我們的人用無人機拍到,他帶了兩個大箱子上船,箱子很沉,四個人抬。懷疑是武器,或者現金。下周五的交易,可能提前了。”
“提前到什么時候?”
“不確定。但‘海神號’原定的出海時間是下周五晚十點,現在船務公司接到通知,要提前做全面檢修,時間改到本周六上午。也就是說,可能周六就走。”
今天周四。只剩兩天。
“證據整理好了嗎?”陳墨看向影子。
“基本好了。筆記本、u盤、賬本,三樣核心證據,加上我們之前收集的錄音、錄像、轉賬記錄,形成完整證據鏈。足夠立案,甚至夠刑事拘留。”影子說,“但問題是,交給誰?警方有內鬼,如果交給不對的人,證據可能被銷毀,我們也會暴露。”
“交給老劉。他可靠,而且級別夠,能直接報給分管副局長。副局長是空降的,和***沒有利益往來,可以信任。”陳墨說,“但老劉今天在外地開會,明早才回來。我們要等他回來,當面交。這期間,證據必須絕對安全。”
“放哪里?”
“三個地方。原件放銀行保險箱,密碼只有我們知道。備份一份在云端,加密,設定定時發送――如果四十八小時內我們不取消,自動發到紀委和最高檢的舉報平臺。再備份一份,物理存儲,放在……”陳墨看向寒曉東,“你母親在三亞的療養院,床頭柜夾層。那里最安全,***想不到。”
“我現在去存?”
“不,你目標太大。讓影子去。你去報警。”陳墨說。
“報警?”
“對。以寒曉東的身份,去朝陽分局,報案稱***涉嫌非法拘禁、故意傷害、商業賄賂。帶上部分證據復印件――實驗室數據里,關于你的那部分。你要讓警方立案,但不要交核心證據。這樣既能給***施壓,又能測試警方反應。如果內鬼跳出來阻止,我們就能鎖定目標。”
“如果內鬼直接對我下手呢?”
“我們的人會在外面。你進去后,手表報警器開啟,我們實時監控。如果有危險,我們會啟動應急方案,強行帶你出來。”陳墨說,“但大概率不會。在分局里動手,風險太大,內鬼不敢。他們更可能在程序上拖延,或者找理由不受理。”
“明白了。什么時候去?”
“現在。天亮前報案,值班民警處理,流程慢,能拖到老劉回來。你要表現得憤怒但理智,堅持要立案,但又不透露太多細節。重點是非法拘禁――徐曼曼被下藥控制,林薇被關精神病院,這些都是可查的。警方只要去醫院核實,就能立案。”
“好。”
凌晨四點,寒曉東走進朝陽分局值班大廳。燈光很亮,值班民警是個三十多歲的男人,正在看手機。看見寒曉東,他放下手機。
“什么事?”
“報案。非法拘禁,故意傷害,商業賄賂。”寒曉東遞上身份證。
民警看了看他,又看了看身份證。
“具體什么情況?”
“我前女友徐曼曼,被***非法拘禁在醫院,注射藥物,導致昏迷。我有證據。”寒曉東遞上徐曼曼的病歷復印件和u盤,“還有,***涉嫌賄賂官員,這是部分轉賬記錄。”
民警接過,翻了翻,臉色變了。
“你等一下,我叫領導。”
幾分鐘后,一個四十多歲的警官出來,肩章是兩杠一星。他掃了眼材料,又看向寒曉東。
“你是寒曉東?做什么工作的?”
“目前在一家咨詢公司做助理。這些證據是我無意中得到的,我前女友因為這事被傷害,我必須報警。”
警官盯著他看了幾秒。
“材料先放這兒,我們研究一下。你留個聯系方式,有進展通知你。”
“我現在就要立案。人證物證都有,為什么不能立?”
“立案要走程序,需要核實。你說非法拘禁,但醫院那邊說病人是自愿治療。你說賄賂,這些轉賬記錄,需要查證真實性。不是你說立就立的。”警官語氣強硬,“你先回去,等消息。”
“那我就在這里等。等到你們立案為止。”寒曉東坐下。
警官皺眉,對值班民警使了個眼色,轉身進了里屋。寒曉東的手表震動,影子發來消息。
“里屋打電話了,打給一個標注‘王總’的號碼。內容:寒曉東來報案,帶了些材料,怎么處理?對方說:拖住,別立案,材料扣下。我們已錄音。”
果然有內鬼。這個警官,就是***在警方的人。
寒曉東站起來,走到值班臺。
“我要見你們領導。更高級別的。”
“領導不在,明天再來。”
“那我就等到明天。”寒曉東說,“另外,我要投訴你,警號是*****,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。我有錄音。”
值班民警臉色一變。里屋的門開了,那個警官走出來,臉色陰沉。
“年輕人,別給自己找麻煩。***是什么人,你清楚。你惹不起。”
“所以你們警方也惹不起?”寒曉東看著他,“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,你們和他是一伙的?”
“注意你的辭!”
“我的辭很準確。你們不受理,我就去市局。市局不受理,我去公安部。總有一個地方,法律還有用。”寒曉東拿出手機,開始錄像,“警官,請再說一遍,為什么不立案?”
警官咬牙,但不敢再說。他揮揮手。
“給他做筆錄。立案。”
值班民警不情愿地拿出表格。寒曉東坐下,開始陳述。從徐曼曼被下藥,到林薇被關押,到培訓班違法,到實驗室數據。但他沒提筆記本和核心賬目,只說“有證據顯示***涉嫌多項犯罪”。
筆錄做了兩小時。凌晨六點,天蒙蒙亮,手續辦完,立案回執到手。
“回去等消息。我們會調查。”警官冷著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