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武天皇(現稱倭國王)遞上降表,并不意味著萬事大吉。那只是一場盛大儀式,一份書面承諾。如何將軍事勝利轉化為穩固有效的統治,將倭國這個桀驁不馴的島國真正納入大唐的掌控,才是遠比戰場廝殺更復雜、更考驗智慧與耐心的任務。李瑾深知,征服易,統治難。尤其是面對一個孤懸海外、語文化迥異、地形破碎、豪族林立的地方,直接設立郡縣、派流官治理,不僅成本高昂,而且極易激起持續的、難以撲滅的反抗,將唐軍拖入治安戰的泥潭。
羈縻,是唐朝處理邊疆和歸附少數民族政權的成熟政策。其核心在于“因俗而治”,承認地方首領的世襲統治權,保持其原有的社會結構和風俗習慣,但必須接受唐朝的冊封,奉大唐正朔,定期朝貢,并在軍事、外交上服從中央調遣。這種方式成本低,阻力小,能有效維持邊疆穩定,并將這些地區逐步納入中華文化圈。
對倭國,李瑾打算采取一種更為深入、控制力更強的“羈縻-都督府”復合模式。在保留倭國原有統治架構(倭國王及其朝廷)作為民政象征的同時,設立一個權力極大、由唐人擔任的“倭島都督府”,總攬軍政、監察、外交、重要資源開采等核心權力,形成事實上的“二元統治”,最終目的是將倭國徹底改造為一個唯大唐馬首是瞻、資源可控、戰略可靠的海外藩屏和前進基地。
奈良城(唐軍已正式將其改回原名“藤原京”,以示對倭國舊制的否定,但為敘述方便,仍稱奈良)原太政官署,如今的大唐征東元帥行營,成了新政令的制定中心。李瑾召集了何迦樓、金仁問、隨軍文吏、以及少數經過甄別、表現合作且通曉倭國事務的降倭貴族(如曾作為遣唐使、對唐文化有親近感者),連續數日閉門商討。
“羈縻之要,在于分而治之,以夷制夷,更要抓住命脈?!崩铊钢鴫ι闲吕L制的倭國全圖(依據倭人獻上的舊圖及唐軍探查補充繪制),對眾人闡述他的構想。
“其一,分權。倭國舊制,權力過于集中于畿內貴族,尤以藤原氏為甚。此番藤原不比等雖逃,其族勢力猶在。我等當扶植其他勢力,如蘇我氏殘支、地方有影響力的國造(地方豪族)、甚至部分佛寺勢力,使其相互制衡。倭國王(天武)一脈,可暫且保留,以為象征,但其子嗣、近支,必須入質長安,其本人亦需在適當時機‘請旨’移居洛陽‘頤養’,使其遠離倭國權力中心。”
金仁問對新羅內部傾軋和倭國政治素有了解,點頭道:“大帥明鑒。倭國貴族,內斗不休??尚h武推恩之策,明升暗降,分化其領地、部民。對恭順者,許以唐官虛銜、貿易之利;對首鼠兩端者,以兵威震懾;對冥頑不靈者,則借‘平叛’之名,以雷霆手段除之,其地或設軍鎮,或分賞有功歸順之豪族?!?
“其二,控軍?!焙五葮墙涌?,手指劃過本州、九州、四國之間的海域,“水師乃我立足之本。當在九州博多津、本州難波津、四國屋島(后世高松附近)等要害之處,建立永久性水師基地,常駐精銳戰艦,控制航道,震懾不軌。倭國原有水軍船艦,一律銷毀或征為商用,禁止其再造大船。陸上,于畿內、九州、本州關東等要地,設立軍鎮,駐屯我唐軍精銳,以為威懾。倭國舊有軍團、貴族私兵,除少量維持地方治安者,余者盡數解散,兵器甲仗,集中收繳管理。”
“其三,掌財?!崩铊c向地圖上幾個被特別標記的區域,那是從投降貴族和僧侶口中拷問出的、已知的主要金銀礦藏地點,“倭國貧瘠,然多金銀。其佐渡、石見、甲斐等地,皆有富礦。此乃其命脈,亦是我大唐此番用兵所耗之補償,未來控制其國之鎖鑰。當立即派遣精干吏員,由工兵及格物院匠師(隨軍帶有勘礦工匠)護送,前往勘察,設立礦監,招募當地民夫,以我唐法、唐技開采。所得金銀,大部輸送洛陽,小部留作駐軍及行政開支。此為其戰爭賠款之主要來源,亦是我羈縻其國、籠絡本地合作者之資源?!?
“其四,通文教,定法統?!彪S軍主簿,一位出身弘文館的學者補充道,“倭國文字、衣冠、制度,多仿我唐,此乃羈縻之利基。當勒令其國,公文、典籍、科舉(若有)、官方禮儀,必須全用漢文、漢字。鼓勵倭國貴族子弟入長安國子監、太學就讀,習儒經、明禮法。其國中,可設‘唐學所’,教授漢文、儒學、算學。久而久之,其精英必以通漢學為榮,心向大唐。其國史書,需由我唐官審定,去除僭越之語,申明永為唐藩之x。其神道教、佛教,可暫不干涉,然其寺田、僧兵需加限制,其領袖需受唐官敕封或認可?!?
李瑾贊許地點頭:“諸位所,皆中肯綮。可依此擬定《倭島羈縻敕令》,詳列條款。然,徒法不足以自行。需有一強有力之機構,總攬執行,監察各方。故,本帥意,奏請朝廷,于此處設立‘倭島都督府’?!?
他站起身,走到地圖前,手指重重點在奈良的位置,但隨即又移向靠近海岸的難波津(大阪):“都督府駐地,不設在奈良這舊都。奈良乃倭國舊勢力盤踞之地,關系錯綜復雜。當設于難波津!此地瀕海,便于與我水師聯絡,交通便利,亦遠離舊貴族之窠臼。以難波津為基,興建新城池、港口、官衙、倉廩,名為‘鎮倭城’!倭島都督府,便設于鎮倭城內!”
“都督一職,權柄極重。總攬倭島(包括本州、九州、四國及附屬島嶼,蝦夷地暫不置)一切軍政要務,掌駐軍、巡海、勘礦、征糧、監察官吏、審理要案、對外交涉之權。倭國舊有之太政官、國司、郡司,其政令需經都督府核準備案,方可行之。倭國王之政令,無都督府副署,不得出王宮。都督有專斷之權,可先斬后奏!”
“首任倭島都督……”李瑾目光掃過帳中諸將,最后落在金仁問身上,但隨即微微搖頭。金仁問雖熟悉倭情,但畢竟新羅王子身份特殊,用其安撫九州尚可,總督全倭則易生嫌隙。他又看向何迦樓,何迦樓是水師名將,但治理地方非其所長。他心中已有計較,但此時不必明。
“都督人選,需穩重干練,通曉政務,熟稔邊事,更需忠心不二。此事,本帥將專折奏明圣上與天后,請朝廷簡派重臣。在新都督到任前,暫由本帥兼領都督事,以行軍司馬府兼理都督府政務,何總管總督水師及海防,金安撫使(金仁問)仍理九州民政,并協理本州招撫事宜。”
“此外,”李瑾繼續道,“于九州博多設‘鎮西軍府’,于本州東北陸奧(后世仙臺一帶)設‘鎮東軍府’,于四國設‘南海軍府’,皆受倭島都督府節制,分轄各地駐軍,鎮壓不軌,開拓疆土(尤其是蝦夷地)?!?
一套融合了羈縻政策、軍事控制、經濟掠奪、文化同化的完整統治藍圖,在李瑾和其幕僚的商討中逐漸清晰。這不僅僅是戰后的權宜安排,更是意圖從根本上改造倭國,將其牢牢綁定在大唐的戰車之上。
麟德八年九月,經過一個多月的籌備和威逼利誘下的談判(主要對象是那些希望在新秩序下分一杯羹的倭國貴族),《大唐皇帝敕令:置倭島羈縻都督府及善后事宜條陳》(簡稱《倭島羈縻敕令》)正式以李瑾的名義頒布,并快馬送往洛陽,請皇帝、天后用璽批準。同時,在奈良及各地以漢、倭兩種文字張貼告示,曉諭全倭。
其主要內容如下:
一、政治架構:
1.去倭國“天皇”號,復稱“倭國王”,由大唐皇帝冊封,世襲罔替,然其廢立需經大唐核準。
2.倭國王仍居奈良舊宮,保留象征性禮儀職能,可設簡化之朝廷(去“太政官”等僭越名號,改稱“王府”),處理日?,嵥槊裾?,但其所有政令,須經“倭島都督府”核準用印,方為有效。
3.設“倭島都督府”于難波津(即刻動工興建鎮倭城),總攬倭島全境(本州、九州、四國等)軍政、監察、外交、礦務、貿易、司法要務。都督由大唐皇帝直接任命,通常由宗室、重臣或心腹大將擔任,權力極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