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明已過,天色大亮,但青陽縣城上空的暗紅陰云和“鎮煞塔”方向那令人心悸的幽光,讓白晝也失去了光亮。地動和爆炸聲斷斷續續,城中煙塵四起,混亂未平。東城門附近,由于遠離“鎮煞塔”核心區域,且州府兵力重點布防在西、南兩方,相對安靜一些。
林墨背著鄭氏,最終在東城墻根下,找到了一處因地震而半塌、原本堆放雜物、現已無人看管的城隍廟偏殿。他將鄭氏安置在神像后一處勉強能遮風擋雨的角落。鄭氏因失血、疼痛和驚嚇,再次陷入昏睡,但呼吸還算平穩。
林墨沒有休息。他取出那本《七煞玄陰錄》和碎石片,再次沉浸其中。時間不多了,每一次從“鎮煞塔”方向傳來的爆炸和震動,都意味著陣法失控在加劇,地脈的崩潰在逼近。他必須在災難徹底爆發前,找到可行的辦法。
結合秘籍中那些混亂邪惡的意念,以及碎石片與黑色碎片的共鳴,他逐漸理出一些頭緒。玄陽布設的這個“改良版”七煞誅仙陣,核心在于以“鎮煞塔”為陣眼,強行抽取、污染、逆轉地脈之力。而要阻止或破壞它,有幾個可能的途徑:
其一,摧毀“鎮煞塔”陣眼核心。這最直接,但塔身堅固且有陣法保護,塔下地脈狂暴,尋常力量難以靠近,更別說摧毀。
其二,破壞幾個關鍵的輔助節點,切斷能量流轉。這需要精確的陣圖(他有)和對節點位置的了解(陣圖上有標注),但節點同樣有防護,且分散各處,逐一破壞耗時耗力,來不及。
其三,以更強的力量強行鎮壓、收束暴走的地脈煞氣。秘籍中提到“完整的引煞碑”或“更強的鎮物”。他只有兩塊碎片(自己掌心的和玄陽留下的碎石片),威力或許不夠。而且,如何運用?
其四,找到地脈的“出口”或“薄弱點”,進行疏導宣泄。“真穴”靈光被提及為可能的出口,但需要“載體”承受沖擊。他自身或許可以勉強充當載體,但“真穴”靈光已被掩埋,感應微弱,難以定位和引導。
似乎每條路都困難重重,希望渺茫。但林墨沒有放棄。他將目光再次投向碎石片。這塊碎石片,既然是玄陽控制陣法的關鍵之一,是否意味著,它本身就帶有某種“指令”或“權限”,可以用來影響陣法?比如……暫時穩定、或者有限度地引導陣法能量?
他嘗試著,將一絲意念沉入碎石片,同時催動掌心的黑色碎片,嘗試建立更深的聯系,去“解讀”碎石片中可能封存的信息,或者嘗試以其為媒介,去“感應”遠處“鎮煞塔”陣法的具體狀態。
這是一個極其危險的嘗試。碎石片充滿了陰邪不祥的氣息,且與狂暴的陣法相連,稍有不慎,就可能被其中蘊含的惡意侵染,或者被陣法的狂暴能量反沖。
但別無選擇。
就在林墨冒險嘗試解讀碎石片、鄭氏在昏迷中掙扎時,州府臨時設在縣衙的指揮中心內,氣氛同樣凝重壓抑。
馮僉事連夜趕到,與雷捕頭匯合,聽取了全面匯報。李元昌下獄,李茂才身死,李府被抄,邪物、陣圖、秘籍等關鍵證物起獲(雖然秘籍和一塊碎石片被“怪物”搶走),明月道士在押,清風已死。表面上看,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。
然而,“鎮煞塔”陣法失控,地脈噴發,城中多處地裂建筑倒塌,百姓死傷、流離失所,危機非但沒有解除,反而愈演愈烈。更麻煩的是,那個從李府地下沖出、搶走秘籍和碎石片、疑似與林墨有關的“怪物”,以及同樣失蹤、身為重要人證的李鄭氏,依舊下落不明。雷捕頭派出的搜索隊,在東城窩棚區發現了兩個被打暈的捕快,證實了“怪物”和鄭氏曾在那一帶活動,但隨后又失去了蹤跡。
“方通判的信使到了嗎?”馮僉事揉著眉心,問向身旁的雷捕頭。他需要州府那邊的支持,尤其是方通判這位熟悉內情、且在州府有一定分量的官員的意見。
“還沒有。方大人坐鎮州府,追查銀票線索和白云觀事,恐怕一時難以分身。不過,方大人之前有密信提到,若找到鄭氏,務必確保其安全,她不僅是重要人證,亦是此案關鍵苦主,其身懷‘鳳格’,或許對解決陣法危機也有幫助。”雷捕頭答道。
“鳳格……”馮僉事沉吟。他對這些玄奇之事了解不深,但方通判和之前的密報都提及此點,不容忽視。“當務之急,是阻止陣法繼續破壞。陣圖在此,可有人能看懂?那本被搶走的秘籍,至關重要,必須盡快找回!”
“陣圖復雜,標注多為邪道術語,下官等難以盡解。明月道士只知皮毛。至于那‘怪物’和林墨、鄭氏……”雷捕頭面露難色,“那‘怪物’實力恐怖,刀槍難傷,且對城中地形似極熟悉,來去無蹤。下官懷疑,其很可能就是林墨,只是不知為何變成那副模樣。鄭氏與他在一起,恐怕也身不由己,或者……有別的打算。”
就在這時,一名親兵匆匆入內稟報:“大人,方通判急信!八百里加急!”
馮僉事精神一振,立刻接過信筒,取出密信,快速瀏覽。信是方通判親筆,寫于昨日深夜。信中除了通報州府對王縣令背后靠山的調查進展(已鎖定目標,正在收集證據),以及白云觀的情況(觀主清虛真人出關,對方通判的詢問態度微妙,但承諾約束觀中弟子,不參與邪道之事),重點提及了鄭氏和林墨的事。
方通判在信中寫道:“……鄭氏身世凄苦,為李家所害,乃此案最大之無辜苦主。其鳳格蘇醒,于破邪或有益。然其身為女子,嫁入李家,戶籍依附,今李家敗亡,其身份尷尬,若以犯婦或逃奴論處,恐失公道,亦寒義士之心。林墨(或已異變)屢次救鄭氏于危難,攜證據赴州府告發,于破案有功,雖形貌有異,行跡可疑,然其心向正,其行可憫。當此危急存亡之秋,宜團結一切可抗邪之力。馮兄可酌情,以鄭氏‘戴罪立功’(指其協助揭露李家罪行、提供線索)、‘苦主特赦’為由,呈報宋知府,請其特批,銷去鄭氏依附李家之奴籍(實為妻籍,但以罪臣家眷論,可操作),準其自立女戶,暫歸原籍(或其指定之處)安置。如此,既可安其心,使其可公開露面,協助官府;亦為正名,顯我官府公允。林墨之處,若其愿現身,可許其戴罪立功,協助解決陣法危機,事成之后,論功行賞,過往不究。此乃權宜之計,然關乎民心向背與破局關鍵,萬望馮兄慎重考量,速與宋知府斡旋。方某在州府,亦會從旁進……”
方通判的信,可謂思慮周全,既點出了鄭氏和林墨的關鍵作用,也給出了切實可行的操作建議――利用知府宋大人的“不求有功但求無過”心態,以“穩定民心”、“戴罪立功”、“解決當前最大危機”為由,特事特辦,解決鄭氏的戶籍問題,并招攬林墨。
馮僉事看完信,心中已有計較。他深知宋知府的脾性,此事若以“抓捕逃犯”或“審理復雜戶籍”為由上報,必被拖延。但若以“平息地動妖禍”、“安撫驚恐百姓”、“避免更大民亂”為理由,宋知府為了自己的官帽和治下安穩,同意的可能性很大。
“立刻備轎,本官要去面見知府大人!”馮僉事起身,對雷捕頭道,“你繼續加派人手,全城搜索鄭氏和林墨,但傳令下去,若發現其蹤跡,以勸服、保護為主,不到萬不得已,不得動武!尤其是鄭氏,務必確保其安全!另外,將方通判此信之意,透露給宋知府身邊的師爺,先吹吹風。”
“是!”雷捕頭領命,雖對那“怪物”心有余悸,但上命難違,且也覺得方通判的提議是目前最可行的辦法。
------
州府衙門,后堂。
知府宋大人年近五旬,面皮白凈,保養得宜,此刻卻也是一臉疲憊和焦躁。青陽縣的爛攤子,讓他這個“太平知府”寢食難安。王有道貪墨下獄,李家勾結妖道事發,地動不斷,邪陣逞兇,百姓死傷,這每一件都是足以影響他考績甚至烏紗帽的大事。
馮僉事求見,他立刻召見。聽完馮僉事關于當前危機、以及方通判建議的匯報(馮僉事略去了林墨形貌變異等細節,只強調其知曉陣法內情、或有解決之法),宋知府捻著胡須,沉吟不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