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據南京刑部尚書王紀奏報,揚州府江都、儀真二縣,鹽工橫死、私鹽猖獗。
一案而牽兩邑,數命竟涉鹽綱。事體重大,駭人聽聞!
豈容奸宄藉此滋蔓,禍亂漕鹽重地?”
“茲特簡吏部左侍郎張潑,為欽差總督漕運兼巡按淮揚等處地方。
督理鹽法、右副都御史,頒賜王命旗牌。
淮、揚、蘇、松沿江沿海一帶,凡漕運、鹽政、刑名、錢谷。
及一應文武官員,悉聽節制調遣,許以便宜行事,先斬后奏!
著即會同刑部浙江清吏司郎中王之u、南直隸巡按御史陳仁錫,組件三法司。
徹底清查揚州私鹽巨案,務期水落石出,明正典刑,以彰國法,以安黎庶!
欽此!”
“臣等領旨!吾皇萬歲,萬歲,萬萬歲!”
山呼之聲響起,卻帶著掩飾不住的驚悸。
跪在官員隊列中的崔呈秀,當聽到“督理鹽法”四字時。
身子猛地一顫,幾乎要癱軟下去。
官袍內襯,瞬間被涔涔冷汗浸透,冰涼地貼在背上。
他這個兩淮巡鹽御史,代天巡狩鹽政的“鹽院”,從這一刻起,就廢了。
朝廷派來了權力更大、品級更高、且手握王命旗牌和兵馬的“總督鹽法”欽差!
人群外圍,汪文燦、鄭元化等鹽商,亦是面無人色。
“總督漕運”四個字,像冰錐刺入他們心窩。
這意味著從這一刻起,運河上下,所有漕船、商船,皆在欽差掌控之中。
他們那些用來運輸私鹽、轉移財產的船隊,一條也別想動了!這是釜底抽薪!
然而,未等眾人從第一道圣旨的震撼中緩過神。
張潑已從隨從捧著的錦盒中,取出了第二卷圣旨。
“揚州知府劉鐸、江都知縣張師繹聽旨!”
劉鐸與張師繹渾身一震,深深俯首。
張潑展開第二道圣旨,聲音依舊清晰,卻似乎帶上了一絲不易察覺的緩和:
“奉天承運皇帝,敕曰:
江都知縣張師繹、揚州知府劉鐸,前因轄內倉糧虧空,疏于覺察,固有罪愆。
著停職待參,本應依律究治。
然朕詳覽案牘,察爾等平日于地方庶務,不無勤勉。
張師繹身處江都鹽漕交匯之沖,送往迎來,事務冗雜,縱有疏忽,情或可原。
當此鹽案紛紜、積弊待清之際,正需熟悉地方情勢之員協同辦理。”
“朕體上天好生之德,念人才難得,特諭:
劉鐸、張師繹,著以戴罪之身,留任原職,全力協助欽差張潑等,清查鹽案。
若能滌慮洗心,竭力報效,助朝廷厘清積弊,朕不吝寬宥,前罪可免,仍加錄用。
若再因循玩忽,或陰懷兩端,則二罪并罰,決不寬貸!欽此!”
這道敕書讀完,碼頭上先是死一般的寂靜,隨即響起壓抑不住的細微騷動!
赦免了?竟然赦免了?非但不追究,還讓二人戴罪留任,協助查案。
許多官員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這意味著什么?
意味著皇帝對揚州情況并非一無所知,甚至理解地方官的難處!
更意味著,劉鐸和張師繹,尤其是身處最關鍵位置的張師繹。
從待罪的囚徒,瞬間變成了“戴罪立功”,屬于朝廷欽差的協辦官員!_c